因为变更需要双方同意,比如原本是单身的两个人缔结婚约是不是必须双方同意,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双方利益就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了。协议一旦生效,约束将即刻形成,我们所有的协议都会有关于解约的约定以及违约的约定,一般来说单方面解约会被认定为违约,这是为了体现我们对于协议的重视。实事求是的说,爱是不足以维系婚姻的,否则我们根本不需要结婚,结婚本身更多的是为了限制我们分手,而婚姻法是用来指导离婚的。
我们当然可以做到单方面解约,那是因为有相应单方面解约的程序例如婚姻法,但单方面解约是存在代价的,否则为什么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会需要诉讼才能达成解约?达成的过程本身就是代价,至于具体代价因人而异。
总之还是那句话,当你把结婚看做是合伙投资协议的时候就会理解为什么单方解约不被认可。如果我们的合伙协议签的是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退出,这份协议将毫无意义。这就是合则聚不合则散将不需要婚姻的原因,俩人对着月亮磕个头就行了。
反正你对婚姻以及婚姻法的理解偏少年,明显还处于恋爱脑式婚恋观念,实话实说,对于爱就是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的人来说,他们不需要婚姻,他们只需要月亮。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那凭什么一个人不想离,另一方就要服从t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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