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啊,在“违约金”的牛角尖出不来了。
1,所有起诉离婚,是不是都是单方面提出“解约”?
那么多法院文书中,能找到几个“违约金”?
至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是基于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无业,另一方高收入,那高收入肯定要多付抚养费,哪怕高收入是被解约方。
也就是说,所谓的“补偿”,和谁提出离婚无关。
2,感情破裂是法院判离的充分条件。法院第一次不判,是还没看到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
注意,感情破裂不是双方都没有了感情,而是只要一方对另一方无感情,即可。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那最后不是说了么,就折射折射不就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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