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其实不复杂。
把继母法定应得的部分,给继母。
如果不清楚的,甚至可以咨询律师,分给继母。
继母如果推辞不要,那么继女把这部分资产折现,比如有30万,存成定期,每年给利息9000元,
然后继母80岁以后,用这30万给继母支付医疗费护工费等等,
那继女还能往正能量靠一靠。
将来继母百年后,把自己当年分得的遗产又留给继女,那是另一个美谈。
现在依靠信息和知识不对成,继母以为房子她完全没有继承权,因此感恩还能继续住下去。
而继女心安理得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让继母心里不安定,以为住了房子是占了大便宜,怀着亏欠的心情生活,
这真的离正能量相差甚远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会觉得人一定要自己有钱,酱紫就不用去分别人的了,毕竟分别人的这个行为天生注定了不可能公平,区别仅仅是看怎么界定立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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