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是底线。
实际情感应该远胜法律。
当初继母帮带5年孩子,就不是法定义务。
中国人讲究涌泉相报。你帮我带5年孩子,
我就给你养老送终,不管法律上我有没有赡养义务。当然我可能无法亲身伺候,我会根据当地生活标准,比如每月给2000元生活费。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事实上信息缺失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咋分的啊,原本那个lz的原文给人的感觉是继女一人全拿走了,但后来人补充的意思是应该是分了,那谁也不知道到底咋分的。以及实话实说基于情感,子女不太能接受继父母分钱这个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不是亲生的,就如同很多人其实也不太能接受夫妻一方去世后对方的父母享有夫妻财产份额,法律归法律,情感归情感,过日子不能只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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