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老师那话咋说滴,法律是啥啥的底线来着,贴着底线做人的估计是少数吧
存款且不提,不掌握全部信息这瓜咋吃都是包不甜的,只说房产
1.卖房或更名到继女名下,继母按市价拿到法律规定份额的房款,以后独自养老,或找亲生子女
2.不卖房,可继母不敢住(有人害怕住刚有人过世的房子,人之常情,也可能房产面积大一个人住浪费,出租换更多现金流也是可能滴),但继母有生之年100%产权收益给继母养老,逢年过节有亲生子女和继女问候一二
你觉得哪个方案对继母来说是明显吃亏的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分是技术问题,如果很难,可以请专业技术人员律师指导
: 愿不愿意分是态度问题,女儿体现出这种意愿了吗?
: 或者房子存款女儿都拿着,但是里面大约有多少是继母的份额,她心里有数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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