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理由是:年龄不一样了。
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是一穷二白的。他默认自己没有必要向我、向我儿子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他默认我、我儿子应该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享受基础生活待遇就可以了。所以我和他一起生活的14年里,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租房子、蜗居。只有最后1-2年按照我的心愿购置了我希望的房产。
且,并不是他没能力给我们好的生活条件。而是,他不愿意冒险,不愿意承担生活的压力。我们最后买房,都是全款支付的。
但是他和她在一起以后,他的思想就完全不是这样,他说,哎呀,年龄在这摆着了呀,哪里还能像过去那样让人姑娘大龄,在出租房里生养孩子。
【 在 NUAASEU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夫哥还是前夫哥,为啥对不同女人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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