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诉讼请求是:
每月4次探视每次不少于3小时+包括寒暑假法定假日的一半,我必须配合。
就说这个需不需要小孩同意吧。
其次不是他想一半就一半的,比如周末我们要一家人去周边玩两天,孩子是想跟我走还是他接走。如果要去他那里,那就必须我们出发之前接走回来后再送回来,他自己可以么。
那么最终还是落回到和孩子商量。那就是目前的状况。然而他不满意。
另外我今天打了孩子的通话明细:
7月到12月,有4个月只打了一次电话;两个月打了两次。
孩子生日当天以及前后,没有电话。
所以这个人并不是真想看孩子,纯粹就是恶心人。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设想的那些12345的安排没有意义啊,你只需要声明不阻拦探视不就行了么,然后官司就结案了。
: 现在是他起诉你,他需要证明你如何阻拦了,以及他诉求要求配合探视,那你同意配合探视不就完了么。
: 再说了阻拦探视本身不存在罚则性后果,于你而言并不是如果你既往阻拦了就会对你有什么不利后果,也不存在他过往对你做了什么就会影响这个起诉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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