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必须面对啊。
法官也说了,要孩子的意见。
最主要是:跟我无关,所以别叫我转达。他要见孩子自己约就行了。凭什么我要转达,每次我转达。我这次应诉还要明确这一点的,别叫我转达。
昨天晚上前夫还用别的号码打了我电话,问我孩子为什么不接电话。她自己的电话,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不接。我这辈子都不想见到这个人听到他声音。他在我这里是死了。死人就应该死彻底。
所以我绝不会参与他们的探视问题。
真把我逼急了,就是叫孩子说“不想见爸爸”。一劳永逸。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显然啊,一事归一事,人诉的是什么就只会断什么,人诉的原本就是未来的探视权,你确认本人可以配合将探视要求转达给孩子不就完了么。当然你要是够狠的话,让孩子开口说一句我不想见爸爸你就赢了,只是孩子半大不小的年龄要直面父母对簿公堂,挺残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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