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对。我也想过。
其实在今年的两次官司之前,我还是觉得一切都过去了。大家各自安好就是。孩子和他关系好也挺好的。就当孩子的一个亲戚/朋友,大家不见面不来往,孩子别往家里带就行。
但是这两次官司让我对他的厌恶又到了新的高度。或者说是憎恶。我感觉这个人最好名字都不要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我已经考虑了几天了,是让孩子干脆不和他来往了,还是和以前一样,要见就见,顺其自然。
自私点就是断了。和以前一样的话我就要消耗很多心力。
还没有想好。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之能预设一下想的开就好,毕竟你受到的伤害以及由此的怨念是切身体会,但孩子未曾亲身经历,如果前夫真的不结婚了,那么他迟早会发现或者现在已经意识到了孩子终极是他唯一的亲人,从而他就会以各种方式掉头找补甚至抢夺,这种找补抢夺无外乎集中表现在要么折腾你要么拉拢娃,所谓折腾就是找事儿的不让你消停,所谓拉拢就是各种砸钱砸物的惯孩子,相对来说其实后者会比前者更不好办。
: 人嘛都始终有付出回报等等的立场和情感,比如小明和小红是很好的好朋友,小明和小花关系不好到了俩人不说话的那种,当小明发现小红和小花竟然会一起跳皮筋的时候,小明内心里颇为不是滋味。这个事情说出来会像幼儿园小朋友的行为风格,但成年人再成熟豁达,出了很多心力从小带大的孩子如果和自己很讨厌的人来往,是人就会不太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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