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川普那样的英语
意思表达的很清晰
一个带从句的句子你完全可以由几句话组成
跟逻辑思维没有关系
从句就和文言文差不多
比文言文更讨厌的是没有标点分开
文言文好歹由现代人帮忙加了标点
如果没有加标点
估计很多文言文你很难看懂
【 在 eam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否熟练阅读和书写多层嵌套关系的从句,代表了你是否能够掌握英文思维和逻辑思维。
: 文化水平很低的English speaker天然就是短句子,比如Trump针对其目标受众,语言极其简单幼稚,不需要任何逻辑思维能力。而法律英语是典型不掌握分层逻辑思维就不可能阅读理解的例子。从句的好处就是从小到大或者从大到小,层层递进把意思表达清楚,而不是需要把意思串在一起再搞出一个整句子。掌握了基础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会很喜欢使用多层嵌套的从句,因为这让写作简单了很多。
: 【 在 Xaoya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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