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不裁员或者少裁员Xm,如果把钱给了员工,企业负担一点没减轻。而且这部分钱本来就属于h公司的,凭什么给员工?
【 在 zheok (ok) 的大作中提到: 】
: (1)例如税前工资是1万,按照之前比例扣除后,实得7500。现在如果国家减免了,但是你还是按照7500给人家发实际工资,你肯定要返给人家。因为你谈的工资是税前的。至于他多得之后扣除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处理就可以了。
: (2)例如你和员工谈的就是税后工资,例如就是7500,这个你就不用返给他,因为本来就没变至于公司少交是公司的利益。
: 至于是否长期,这个你要和员工说好,国家免多久,这个你就返多久。我想这是公平合理,任何人都理解。
: 这个不会有风险,本来国家减免就是为了公司和个人。反而你不返,搞不好员工有情绪,去劳动仲裁,你肯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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