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题来了,同居到底女方是不是牺牲?
1. 同居肯定是女方牺牲
2. 同居不能赖到男方头上,更不能让人家赔偿,除非人家是强奸或者绑架
这个道理应该是父母教给女儿的,但是如果女儿死活不听就愿意,那就是自作孽,跟谁都没关系。
【 在 mercyrune (叁儿) 的大作中提到: 】
: 答案很简单,各位生闺女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自己闺女去同居几年,特别推荐的,就说明不吃亏。答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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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那是家教不足,女孩子觉得不是事儿,但是等她要结婚的时候,可就到了你这种四十岁的人评判的时候了。
【 在 tengshiwei (tengshi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四十岁的人,我感觉这个事儿对我这个年龄和其他年龄段的人答案是不一样的。我这个岁数大学毕业以后先同居的相对比较少。可是对于年轻女孩,同居真不是事儿。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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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这不是把贞操看的重,这是把脑子看得重。脑子不够用的女人,娶回家是祸害全家
【 在 tengshiwei (tengshi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管不了我孩子啊。前几天我同事还跟我说,她知道有的女孩在已婚男的家周围租房,跟那男的混在一起,也不是为了男人的钱,她特别不理解。我也不理解。不过,我个人还是接受大家不要把贞操什么的看的太重,爱情里本身就包括性。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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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观念虽然会多元化,但是总是有些底线是不能超越的
比如无论女权如何盛行,女人地位如何变高,贞操观念如何落伍。
每个人都喜欢新内裤,没人会故意穿别人的就内裤这是人的基因里的对吧?
虽然这样说有物化女性的嫌疑,但是这个道理也可以对男人,毕竟女人更不爱穿别人穿过的内裤。
同居了又不娶这事儿,可能1000年前要自杀,现在时代进步了,可能只是在某些情况下被歧视。程度减轻了,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正常的主流的价值观会鼓励这种行为
为了自己的未来,用脑子规划,降低自己的风险,这事儿对男女应该都很重要
那么为什么说女人更吃亏呢?
因为男人还可以翻盘,就算25岁的女人和25岁的男人,在头婚市场上,会因为同居而遭到同等的歧视,但是等到了40,一个40岁的男人谁还看他同居过没有?但是一个40岁的女人,嗯,大家也不会再看她同居过没有了,反正肯定是找不到了
【 在 vv (薇薇~~天下无双~:)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的观念原本就是跟社会价值取向连在一起的,我一个鬼子同事说他年轻的时候贞操也很重要,当时另一个比他小大概二十岁的鬼子接话说嗯我们那会已经不那样了。。所以同居同样也是个观念问题,跟社会认知接纳水平是连在一起的,一般来说社会会越来越表现为多相接纳趋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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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是的,是否婚前同居这事儿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关键是你是否选择了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
如果不同居,两个人谈着恋爱,谈着谈着发现不合适,那分手就是了
可是同居了才发现两个人不合适,这事儿就做得没脑子了
而两个人如果已经认定了彼此,只是因为各种客观条件无法结婚,那么先同居倒也没什么——但是话又说回来了,都认定彼此了还有什么客观条件无法结婚的呢?这种客观条件是不是就是无法克服的迟早会导致两个人散伙呢?
【 在 luckyna (luckyn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核心是年龄
: 女人四十岁处女也没有优势了
: 同居不是关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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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西方国家同居是怎么上升到法律高度了?
【 在 vv (薇薇~~天下无双~:)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这样的,只能说在当下的天朝环境下,处于你说的这种观念程度,但是那同样是基于相应的社会价值取向。。。打个比方说,为什么西方国家同居可以上升到法律程度,他们同样是从贞操观念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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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那人家也有年限限制嘛,而且怎么证明这么多年我们都是同居的?这岂不是自寻欺辱
【 在 McAbao (麦克阿包) 的大作中提到: 】
: 部分国家同居多少年享有配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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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第一天结婚第二天就离婚,也能说明是配偶,该享有的权利也得享有
至少目前来说,同居还得有年限卡着,而且还不是中国的法律对吧
【 在 McAbao (麦克阿包)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居可以视为配偶了,也就不存在什么同居是耻辱的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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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荷兰……那里有堂而皇之的sex博物馆,应有尽有……
当然,其实同居和婚姻同等对待我觉得是合理的,应该这样。
【 在 innisfreer (2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年就可以了,我之前在荷兰,那里同居的话就可以办居留。
: 类似于美国的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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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145.197
虽然道理是这样的,但是这只能算是个理想,在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环境下,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同居对女方伤害更大,有脑子的女人不应该婚前同居。
当然可能也有人说,那不是处女了和同居有啥区别?其实本质上没啥区别,而如果人家一时找不到丈夫,就让人家处女到30岁好像也不人道,但是这事儿只能是就事论事,就好像地铁开通的那一天房价会涨一样,每个人都知道那一天地铁会开通,但是还是到了地铁开通的那一天才去买房。
人啊,有时候也不好分析,只能从量变引起质变来解释了
【 在 vv (薇薇~~天下无双~:)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原本就是合理的,越文明进步的社会越应该接纳各种形式的社会关系,同理人的意识形态,无论是人还是社会未来都一定会越来越宽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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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wroni FROM 1.203.145.197
FROM 1.203.14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