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十大贴其实是个悖论
楼主闺蜜要够狠,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就是了。
【 在 dinglinglm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没用,人可以立遗嘱,全部给儿子的。这只是说,法律范围的,最差的结果。
: 所谓1/3只是没有遗嘱时的,法定继承方案罢了。人或者,人有意识,人自己说了算。
: 现在离婚,人也可以划走全家的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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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不至于
多数人不愿意去做这个事情而已。
成本没那么贵。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嘱哪那么容易立的,千万级别的还划得来公证一下雇个执行律师
: 几十万一百来万的,光给律师多少呢,也就稀里糊涂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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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8.48.*
国家便宜占就占了呗,不占也不会有啥优待落到自己头上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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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想不清楚,户口占的本质上是国家或者说政策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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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elaine1005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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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BMH-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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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6.208.*
现在说这些有啥用,能解决问题啊?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个男人真的能为了新妻完全不管亲生女儿,那证明他无情无义。和这样的男人结婚是求啥?真不怕被抛弃啊。
: 只能说这个女人没脑子,自己不能承受男人有孩子,还非要跟他结婚,在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 #发自zSMTH@Hono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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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是啊,这样想就不会有自己是工具人的感觉了
【 在 elaine1005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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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便宜占就占了呗,不占也不会有啥优待落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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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发自zSMTH@Hono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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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9.7.*
这个遗嘱算是完全剥夺了丈夫的合法继承权,恐怕有问题的,除非有合理理由
【 在 dinglinglm (闵敏) 的大作中提到: 】
: 立遗嘱,自己的全部给女儿。女儿有100了
: 剩下的100,随缘。毕竟,做主权力不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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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7.30.178
认清问题的根源在自身,那就明白接下去该做什么:
认了
【 在 iTuzi @ [Family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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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说这些有啥用,能解决问题啊?
: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果这个男人真的能为了新妻完全不管亲生女儿,那证明他无情无义。和这样的男人结婚是求啥?真不怕被抛弃啊。
: : 只能说这个女人没脑子,自己不能承受男人有孩子,还非要跟他结婚,在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发自zSMTH@Hono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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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9.7.*
那也不一样,就像我说的,实质利益确实没有啥受损的,但是被当做中间工具利用感觉也很不好。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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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这样想就不会有自己是工具人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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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elaine1005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发自zSMTH@BMH-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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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6.208.*
这就不对了,根源在谁也可以不认。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认清问题的根源在自身,那就明白接下去该做什么:
: 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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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你担心的是自己财产,人之常情。她想的是抢女儿财产给自己儿子,不是一回事。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婚后男方一共赚了100块钱,你也赚了100,你们两个生了一个儿子,你们去世,儿子得200元。
: 假设男方有个亲女儿,如果他先去世,那么男人的33元要分给他姑娘,或许这是你所谓的“我倒不介意分点财产”?
: 你想过如果你先去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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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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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