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现在的婚姻法下,离婚如何保障孩子的居住权?
备孕前要求公正赠予,不知道行不行。
婚前财产不分割这条非常恶心,显然应该随婚姻年限和子女情况按比例分割。否则倚财好色的男人主动离婚,如何把女方婚前的美貌青春和生育力归还呢?
【 在 moongirl2112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房子不值钱的时候,谁带孩子房子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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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房子值钱了,如果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女的生完孩子,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女的想抚养孩子,但是没房子,如何保护这个孩子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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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3.*
那不就是李姐成免费代孕的了?
假设我是资产上亿的男人,开着玛莎住着别野勾引到二十岁的美女,对方二十五生完一儿一女我就起诉离婚。诉对方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文化,要求儿女归我。这五年我解甲归田坐吃山空没有婚后收入可分割。那女方一分钱拿不到白生俩孩子,我节约了二百万供卵代孕和月嫂保姆钱。这样杀贫济富真的好吗?
【 在 yiran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抚养权给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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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如果不要娃, 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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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连房子都没有,就别想这抚养权了,基本的生存都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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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生育率低迷的原因之一。女人本科毕业二十二,掏三个钱包买好房至少得三十吧?自己有房总不能找光定男吧?而有房男为啥要找三十多的女人呢?二十二的光定女又怕嫁给光定男生孩子上不了学,嫁给有房男以后被净身出户。干脆大家都别结婚,落得清静。
【 在 wrse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说的话,女方婚前自己买房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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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至少收入高一些,否则孩子都可能被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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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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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但这个法显然不合理,因为不能保护我说的故事里弱势一方的利益,还会鼓励强势的人去欺压弱势。女性的性价值、生育价值是客观事实,不能切割否认的。就像公园里的鲜花,如果没有规定掐花要批评罚款,那一定会更多人去掐。我的例子虽然极端,但类似的博弈存在于每个人的婚姻关系中。男性是否利用这个法律的偏袒来欺负妻子,全看其人格中道德的含量和感情的持久。女性无论自身层次强弱,都只能靠个人,而得不到社会制度的保护。这样法律就没有尽到责任。
【 在 wrse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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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这么做完全可以吧
: 而且是合法合理的
: 所以女人的价值显然不仅是生娃,那纯粹是物化女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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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大多数男人其实是希望真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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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把男女对立起来,纯粹只讲利息,没有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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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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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错的,护强凌弱,我一直说的就是这点。婚姻法需要修改,法律应当合情合理,而不是助长歪风邪气。
【 在 yiran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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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法院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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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法律不能完全杜绝伤害,所以不合理的法律也不该修改,不该减少伤害吗?
婚姻法的存在,是为了促进结婚率,担心妨碍人们结婚的热情吗?
法律存在的意义难道不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弱者不被欺负,震慑危害社会的坏人吗?
结婚是双方的事,为什么只担心男人不愿意结婚。不担心女人不结婚呢?因为女人好骗?所以公权力就联合社会强势群体一起欺骗无知少女?
【 在 wrse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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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指望婚姻法保护压根不现实,现在婚姻法我认为还算公平合理,如果完全偏向一边的话,
: 你不可能强迫别人结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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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婚姻法可以写一旦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啊,但你觉得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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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结果无非是男人都不愿意结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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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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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写了,婚前财产应该随结婚年限和子女情况按比例分割。被离婚的一方也应该随年限得到更多经济补偿。过错方应该受到惩罚,坐牢或净身出户,从而减少故意伤害的发生。
文明的目标应该是提升生活幸福度,婚姻法应该鼓励人更认真的对待结婚,更谨慎的对待离婚。而不是鼓励草率冲动的配种,最后留下一地鸡毛,一生伤痛,一窝心理不健康的孩子。
【 在 wrse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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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改,最好改成一旦离婚男方做牢,同时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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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其实蛮好的,因为我估计就不会有人领证结婚了,也就没啥抱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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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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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64.68.*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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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加名字肯定不行。好像必须写清楚赠予并离婚不要求归还,然后去公证处公证。既然法律不保护弱势,那弱势就应该自己研究规则,保护自己。
【 在 rebeccazzbi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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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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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孕之前商量婚前房子加名,或者房产证上使用权加名字(不知道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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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白说了?法律会助长更多欺压和伤害,明明有办法却不去避免,就是不合理的,动机可疑。社会难道不需要进步?弱者难道不需要关怀?你活着只顾自己幸福,不顾是非黑白?
【 在 wrse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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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不合理了?
: 你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结婚啊,看看是不是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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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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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说的那些情况本质不是保护弱者,而是推卸本该负责的人的责任,转嫁矛盾到较弱者身上罢了。婚姻法才透彻,因为每个人都有婚姻,都会遇到婚姻纠纷,所以是否保护强者一目了然。
【 在 cdy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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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恰相反吧,现在的法律给人的感觉是有点偏左,过多照顾弱势群体了,闯红灯被撞要司机赔钱,商场摔倒要商场赔钱,吃饭噎着要饭店赔钱。离婚平分婚内财产本质上是一个思路。如果法律偏右一点,就没这么多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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