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
到底干啥了?这跟人家知不知道有啥关系?咋断定人家知不知道?丑态是啥?够的上公众场合性侵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右都离席了,剩下他俩。就算好多人在,都喝醉了,不知道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啥,也不影响性侵。你还是没见过酒局,什么丑态没有。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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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发生了啥有证据当然可以说,猜测什么没有意义……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对,还有进包厢这段,时间长我都忘了。那就能解释张某拿走内裤的事了,可能在包厢里有蛇精,内裤是证据。那判强制猥亵就轻了啊,应该是强奸。还不偷着乐,还敢喊冤。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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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证据比如视频,解读不同不好理解么?周某所述,前后也有不一,也与警方通报有不符之处,难道也是“有凭有据舍不得拿出来吗?天天写贼长的作文,胡说八道”?还说啥双标?我还觉得人家敢于指控起诉,肯定是有一定依据的呢。谁都不傻,也不疯,凭空未审先下结论怎么也是不妥。支持开庭搞清楚,有何难以理解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凭有据舍不得拿出来吗?天天写贼长的作文,胡说八道,还拉着马爸爸说“都是受过委屈的男人”,如果掌握了公检法徇私枉法、周某造谣污蔑的证据,还不赶紧公之于众?没有证据就说法院根据舆论判案、周某污蔑张王,难道不属于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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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观上不想弄个葫芦案,不想惹一神身骚,和最终结果没有必然关系。葫芦案、一身骚的哪个是法院自己想的?
【 在 QuickLinks 的大作中提到: 】
: 山东的法院为啥不在王某文释放的时候顺便把张某也放了
: 那时候放感觉顺理成章
: 把人关这么久,现在判个葫芦案,不是惹一身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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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文一方诉周某的案子根本没有开庭,哪有什么法庭观点?法庭即便判张某猥亵成立,也不一定周某的所有说辞都是真的,不涉及捏造诽谤,也不一定王某文,张某一方的所有辩解澄清指责都是谎言。这个关系你拎得清么?你怎么认为都不违法,我无权也没有阻拦,我只是说你这是先入为主。我也有权发变意见啊。也不犯法。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王某妻能发表和法庭不同的观点,我当然也可以发表和法庭可能相同的观点。你告诉我要看法庭认定,为什么不去告诉王某妻?谁还不知道要看法庭认定,但法庭认定之前,我自己认为王某妻诽谤,也不犯法啊,你凭什么阻拦。凭你没道理反驳,只要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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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性侵么?咋记得主动靠人家身上呢?没记得有啥袭胸的镜头,哪里能看到啊?搂着确实有。还有,这个动作肯定判不了一年半,从法院通报看,在宾馆和包间的行为应该更严重。所以我从未下过结论,希望看看庭审笔录和判决书事实认定及依据,和法律说理,在下结论。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录像截图就是周某醉倒在桌上趴着,张某趁机搂着摸胸。当时的报道,还有张某把醉酒的周某带进一个包厢很久。至于其他还干了啥,等判决全文出来你自己看吧。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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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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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但仅仅怀疑,合理怀疑,都不能认定事实,不是定罪依据。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猜测,是合理怀疑。公安破案也是先怀疑,再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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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都没看到,认定了哪些事实也不知道,怎么以法庭为准?判了强制猥亵,也不等于说周某所述所有内容都是被认定为事实,也不是王某文,张某一方的辩解澄清指责都是捏造事实。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解读最后不以法庭为准吗?已经判决强制猥亵了,不相信法庭的依据,相信诽谤者一年都拿不出来的依据?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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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对某人支持,难道你认为说了周某有些说法不符事实,说了王某文一方所述内容不是所有都是捏造事实,就是支持王某文么?
现在很多事实都没有体现在警方通报中,也未见判决书,说什么以事实为依据,但这些是不是事实还不一定。承认这些有那么困难么?
我从来没有说过周某是诽谤构陷,我只是支持王某文,张某和周某通过诉讼,搞清楚诽谤构陷侮辱这些争端。你搞清楚了没有?不要发明我的观点。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观点都有法律和事实做依据,怎么是先入为主?王某妻对张王的辩解、对周某和司法的指责,你对王某妻的支持,对我的批评,都只有观点,拿不出任何根据。难道不是你和王某妻先入为主?还讲理不?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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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比好多只知道谩骂造谣的好多了啊。要求不能太高。我也不是没有犯错的时候啊……比如我就没看到所谓搂着摸胸的视频或者其实应该之前看了,道德水平太低,没觉得摸胸了。又或者不觉得那样碰到胸部算性侵,但说骚扰猥亵应该可以。但是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认识不见得符合道德,如果指责这些,我觉得可以接受。
【 在 superant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她说的那些毫无逻辑前后矛盾的话,你居然也能看得下去,还认真回复。
: 不得不说,我挺佩服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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