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
饭桌上的么?好多人见证下能干啥?你觉得单凭这能判一年半?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猥亵属于性侵!性侵不仅指强奸!
: 为什么流氓胆子大,因为无知。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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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公安通告里有,饭店监控拍到的,扶去上厕所的时候实行了猥亵。
有没有公布就不知道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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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了,贴一下性侵的录像证据好么?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醉酒和性侵都有监控录像为证,哪里有错?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发自zSMTH@Hono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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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8.122.*
网上和板上一堆给张某开脱的,真受舆论影响张某就无罪释放了
饭店有视频,铁证如山。还想混淆视听。
他以带周某去醒酒为借口把周某扶进去其他包间进行侵犯,不是在酒席上和在酒席的包间里面。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权利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王某文妻子无凭无据,造谣公检法判决受舆论左右,诽谤周某对张王造谣污蔑。王某文妻子不仅为王张喊冤,而是通过捏造事实来攻击司法和受害者,已经构成犯罪了。既然如何选择证人是法庭的事,王某文妻子又凭啥指手画脚呢?就许她指责法庭,不许我替法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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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K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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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urplesoul FROM 59.41.66.*
FROM 59.41.66.*
你可真双标。王某妻从周某发文开始,到司法审判结束,一直bbb喊冤,不肯“以法庭为准”。王某妻诽谤案还没开始指控,我这分析一下案情,你到要说“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你不觉得可笑吗?
周某作为性侵案的受害人,本来就身心受损,还要被王某妻这帮人威胁诽谤,被不明真相的网友侮辱指责,没有强大的支持很难再有精力追究诽谤的责任。王某妻和背后的猪队友公关,就因此肆无忌惮吧?我当然建议公检法和周某控告王某妻,但没有控告不耽误我把道理讲清楚,论个公道。
我的动机也很明显,刑事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一个影响力案件如果是非不分,那么每个人都会遇到被刑事侵害,反被罪犯家属诽谤打击的情况。这无异是很糟糕的。每个人需要的正义,需要每个人去主张。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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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评公检法那也是公检法来追究,人家没追究,别人不能代为追究。至于双方对同一事实各执一词相互指责,那最好寻求法律解决,开一个庭,谁诽谤了给弄清楚不好么?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这也是刑事自诉可以涉及的。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以某方为罪犯为前提?如果一方可以公开案情全国宣扬,那另一方也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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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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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贴不了。去微博搜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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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了,贴一下性侵的录像证据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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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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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左右都离席了,剩下他俩。就算好多人在,都喝醉了,不知道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啥,也不影响性侵。你还是没见过酒局,什么丑态没有。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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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桌上的么?好多人见证下能干啥?你觉得单凭这能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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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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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对对,还有进包厢这段,时间长我都忘了。那就能解释张某拿走内裤的事了,可能在包厢里有蛇精,内裤是证据。那判强制猥亵就轻了啊,应该是强奸。还不偷着乐,还敢喊冤。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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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和板上一堆给张某开脱的,真受舆论影响张某就无罪释放了
: 饭店有视频,铁证如山。还想混淆视听。
: 他以带周某去醒酒为借口把周某扶进去其他包间进行侵犯,不是在酒席上和在酒席的包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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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K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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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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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标题不是说的老王么,怎么跑到老张头上去了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上和板上一堆给张某开脱的,真受舆论影响张某就无罪释放了
: 饭店有视频,铁证如山。还想混淆视听。
: 他以带周某去醒酒为借口把周某扶进去其他包间进行侵犯,不是在酒席上和在酒席的包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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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K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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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V216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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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235.*
包间里有监控?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上和板上一堆给张某开脱的,真受舆论影响张某就无罪释放了
: 饭店有视频,铁证如山。还想混淆视听。
: 他以带周某去醒酒为借口把周某扶进去其他包间进行侵犯,不是在酒席上和在酒席的包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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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我哪里说人家喊冤的权利要以法庭为准了?不要造谣好么?一二审,再审程序,都走过了还喊冤的多了去了,这犯什么法了?
我说的是到底是谁,说的哪些内容,是诽谤诬陷,要看法庭认定。这有什么问题么?怎么双标了?
你已经说王某文一方肆无忌惮诽谤了,还不是先入为主?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真双标。王某妻从周某发文开始,到司法审判结束,一直bbb喊冤,不肯“以法庭为准”。王某妻诽谤案还没开始指控,我这分析一下案情,你到要说“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你不觉得可笑吗?
: 周某作为性侵案的受害人,本来就身心受损,还要被王某妻这帮人威胁诽谤,被不明真相的网友侮辱指责,没有强大的支持很难再有精力追究诽谤的责任。王某妻和背后的猪队友公关,就因此肆无忌惮吧?我当然建议公检法和周某控告王某妻,但没有控告不耽误我把道理讲清楚,论个公道。
: 我的动机也很明显,刑事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一个影响力案件如果是非不分,那么每个人都会遇到被刑事侵害,反被罪犯家属诽谤打击的情况。这无异是很糟糕的。每个人需要的正义,需要每个人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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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