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
她有的选吗
【 在 boboin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因不是周某在网上闹得渲染大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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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34.*
既然您法律讲的一套套的,
王某文只是行政拘留,您就讲讲,为什么您散布他”经过司法审判”和是“案犯”吧。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相关证据不都公布了吗,警情通报,张某的判决书,王某妻的一摞小作文,网上不都有吗。已查明,发生的事实是周某摸了王某,王某回摸了周某。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必然其中有一个人不愿意被摸,且只有一个人不愿意被摸。既然王某已经因为猥亵他人拘留,证明司法判断事实是周某不自愿的,王某自愿的。那王某妻告周某强制猥亵王某当然是捏造了王某不愿意被摸的基本事实。再说王某被摸完立马下单套套,说明不但愿意被摸,还愿意被x呢。
: 在司法判断的猥亵事实,和王某买套的事实基础上,还主张王某被性侵,这就是藐视司法的严肃性,把司法控告当成打击报复周某的工具,而不是真的为了主张自己被侵犯的权益。这种赤裸裸的违背法治精神,浪费司法资源,侮辱法官和大众智商的行为,应该得到严惩。否则会被讼棍和公关当作煽动舆论、颠倒黑白、迫害被害人的惯用手法,破坏社会公正,危害公共利益。这种事发生不是一回两回了,已经成为坏人被告后普遍的反击手段。如果放任不管,以后每个人都可能被罪犯侵害完,再被罪犯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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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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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2.193.*
关于您说的“既然王某已经因为猥亵他人拘留,证明司法判断事实是周某不自愿的”
既然王某是行政拘留,涉及行政权,这种情况下,公安属于行政机关,又没有经过司法审判,请问哪里来的“司法判断”呢?
感谢您写这么多,随便一看就有漏洞,不全看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相关证据不都公布了吗,警情通报,张某的判决书,王某妻的一摞小作文,网上不都有吗。已查明,发生的事实是周某摸了王某,王某回摸了周某。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必然其中有一个人不愿意被摸,且只有一个人不愿意被摸。既然王某已经因为猥亵他人拘留,证明司法判断事实是周某不自愿的,王某自愿的。那王某妻告周某强制猥亵王某当然是捏造了王某不愿意被摸的基本事实。再说王某被摸完立马下单套套,说明不但愿意被摸,还愿意被x呢。
: 在司法判断的猥亵事实,和王某买套的事实基础上,还主张王某被性侵,这就是藐视司法的严肃性,把司法控告当成打击报复周某的工具,而不是真的为了主张自己被侵犯的权益。这种赤裸裸的违背法治精神,浪费司法资源,侮辱法官和大众智商的行为,应该得到严惩。否则会被讼棍和公关当作煽动舆论、颠倒黑白、迫害被害人的惯用手法,破坏社会公正,危害公共利益。这种事发生不是一回两回了,已经成为坏人被告后普遍的反击手段。如果放任不管,以后每个人都可能被罪犯侵害完,再被罪犯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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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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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2.193.*
她可以在网络上控告别人,别人同样可以在网络上控告她呀。
【 在 maji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有的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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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232.34.*
王某妻既然选择利用舆论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就必须同时拿出证据。空口白牙污人清白当然是造谣诽谤侵犯名誉。如果王某妻悄悄去控告和起诉,没有宣传,自然就不需要公布证据。关键在于,是否通过散布周某被控告的事实,对周某名誉造成了影响。如果是,那王某妻就有相应责任。否则有人每天拿着编造的证据去控告马云杀人抢劫随地吐痰,每天发微博散布,却隐瞒最终法院审查不存在犯罪行为的结果,这不用负责吗?
【 在 coolge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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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掌握了公检法徇私枉法、周某造谣污蔑的证据,还不赶紧公之于众?没有证据就说法院根据舆论判案、周某污蔑张王,难道不属于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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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王某妻向杭州法院提交了证据。
: 难道,您的意思是证据没有公布于众,只向法院提交,就是“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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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稍微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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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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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王某因为猥亵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拘留15天,这事儿你不知道?你这么上心,不是他家亲戚吗?
【 在 coolge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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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您说的“王某和张某经过司法判决,王某妻还大喊他们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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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有报道王某经过司法判决了?请给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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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王某未经司法判决,您却散布王某经过司法判决的信息,请问这属于散布谣言和诽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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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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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她的控诉得到了法律支持
猥琐男的妻子可以泼脏水,但是大清已经亡了,泼了也没用,事实上只有同道猥琐男会煞有介事拿来发帖
【 在 boboin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可以在网络上控告别人,别人同样可以在网络上控告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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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34.*
你都不了解基本事实就跟我这纠缠,是一种什么精神病。我以为你多理解王某一家,痛心疾首来打抱不平呢。王某妻微博一摞子作文,你先做完功课再发帖吧,别浪费大家时间。听我说,谢谢你。
【 在 coolge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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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妻告周某诬告罪当然目的是刑事追究”
: 王某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请问怎么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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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妻还告了周某强制猥亵呢”
: 有报道,王某妻有向公安机关举报周某强制猥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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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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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支持个屁 王某文早就不批准逮捕了 同时王某文已经起诉她名誉侵权了
一个同时勾引两个男人的女人 呸
【 在 maji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的控诉得到了法律支持
: 猥琐男的妻子可以泼脏水,但是大清已经亡了,泼了也没用,事实上只有同道猥琐男会煞有介事拿来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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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232.34.*
民事诉讼有合理怀疑的概念,日常也有合理怀疑的概念,刑侦当然也有。合理怀疑不是注册商标,只是一种人类思维的类型。我合理怀疑你没有思维。
【 在 coolge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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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的是刑事诉讼法上的“合理怀疑”,不是法盲理解的“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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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怀疑”涉及的是法官或人民陪审员做出的,不涉及“公安机关应该根据什么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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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您至少百度下“合理怀疑”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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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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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