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社会对不构成犯罪的坏人真是束手无策
我不反对吸烟者在未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吸烟,但前提是需要守法,北京的条例前边我贴过多次,就不再重复贴了。里边提到在这类区域是吸烟者需要“合理避让”。而吸烟者做到合理避让很简单,离开行人通道,或者用拇指食指呈握拳状态向内夹住烟即可,并不需要脑袋后面长眼睛。
在北京去过火车站的人都知道,当出发或者到达时,站台拥挤是正常状态。而吸烟者在行人必经且拥挤的通道上吸烟,本身就将自己置于无法合理避让的环境中,这是吸烟者自身的责任,不能推脱。
而要求正常的行人在行进过程中时刻关注到身侧行人手上有没有拿烟头,这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受迫害妄想狂才能做到。所以我说,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求吸烟者自身守法。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叫“未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
: 你以为非得写了“吸烟区”的公共场所才让抽烟么?
: 北京控烟条例是你定的?
: 本案例有没有肢体接触你怎么知道?
: 我个人看法是大概率有肢体接触,不信贴监控。
: 抽烟者脑袋后面又没长眼睛,怎么考虑周边的人?
: 咋不让顶楼大妈考虑考虑超车时别离旁人太近呢?好歹大妈眼睛是长在前面的。
: 明明不宽的道,看见有俩人并排走,自己还牵着娃并排着超车,这自信心也是没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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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otpear FROM 106.120.64.*
FROM 106.120.64.*
说了半天,以监控为准呗。
有没有身体接触这是两种情况,责任划分也不同。
至于楼主的陈述,介于本身是当事人而且标题过火,采信度只能说一般。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反对吸烟者在未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吸烟,但前提是需要守法,北京的条例前边我贴过多次,就不再重复贴了。里边提到在这类区域是吸烟者需要“合理避让”。而吸烟者做到合理避让很简单,离开行人通道,或者用拇指食指呈握拳状态向内夹住烟即可,并不需要脑袋后面长眼睛。
: 在北京去过火车站的人都知道,当出发或者到达时,站台拥挤是正常状态。而吸烟者在行人必经且拥挤的通道上吸烟,本身就将自己置于无法合理避让的环境中,这是吸烟者自身的责任,不能推脱。
: 而要求正常的行人在行进过程中时刻关注到身侧行人手上有没有拿烟头,这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受迫害妄想狂才能做到。所以我说,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求吸烟者自身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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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高铁站台全区域都带顶棚,又不是只有那一块。
【 在 hotpear (灼灼其华—永不凋零)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楼主描述,是在北京,站台下楼梯附近是有顶棚的,这里是属于封闭还是开放其实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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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ilentoak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不吸烟,也讨厌烟味,但我不觉得在露天开放的站台上抽烟怎么就成了没素质,要被全民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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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7.54.*
你先说的顶层利益阶层抱团、底层互斗互害,就给你讲讲中国的顶层是怎么回事。
你要改变自己,向金字塔顶端攀爬、从而避开底层互害,这当然没问题。但如果你没爬上去、还是落在了底层,你不能说是有人害你。
14亿,上去过舒服日子的总是少数,下面受罪憋屈的总是多数。但你不能说爬上去的都不算中国人。
【 在 leiss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作为个体不考虑那么多宏观的,毫无意义
: 就管自己
: 好比路上看见一坨屎,没必要去一边儿大口吸着气一边儿去踩它,捂着鼻子绕开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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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0.187.200.*
说的非常正确
管好自己,别人只要与自己身边无关的,哪怕现在死了也就死了,我该吃烧鸡吃烧鸡,该喝大窑喝大窑,因为与我无关,我管它那个呢
【 在 Zsu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说的顶层利益阶层抱团、底层互斗互害,就给你讲讲中国的顶层是怎么回事。
: 你要改变自己,向金字塔顶端攀爬、从而避开底层互害,这当然没问题。但如果你没爬上去、还是落在了底层,你不能说是有人害你。
: 14亿,上去过舒服日子的总是少数,下面受罪憋屈的总是多数。但你不能说爬上去的都不算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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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54.*
感谢支持和维护。对于我们不吸烟的人来说这个事会和过往各种被二手烟荼害的经历共情。对于抽烟的人,尤其是抽烟不注意别人的人来说,这个事会形成对立面的共情。叫不醒装睡的人,别为叫醒他们浪费自己的时间了。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反对吸烟者在未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吸烟,但前提是需要守法,北京的条例前边我贴过多次,就不再重复贴了。里边提到在这类区域是吸烟者需要“合理避让”。而吸烟者做到合理避让很简单,离开行人通道,或者用拇指食指呈握拳状态向内夹住烟即可,并不需要脑袋后面长眼睛。
: 在北京去过火车站的人都知道,当出发或者到达时,站台拥挤是正常状态。而吸烟者在行人必经且拥挤的通道上吸烟,本身就将自己置于无法合理避让的环境中,这是吸烟者自身的责任,不能推脱。
: 而要求正常的行人在行进过程中时刻关注到身侧行人手上有没有拿烟头,这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受迫害妄想狂才能做到。所以我说,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求吸烟者自身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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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9.*
那就不必太在意了,这只是一次accident, 还好结果不是太严重,就当一次擦伤吧。没
必要在讲不通道理的无关人事上浪费情绪和时间。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手拉手的,怕孩子掉下站台他走内侧我走外侧。那个地方窄,但是也不是从后方撞过去的。只是并行走距离近。没想到这个人拿烟的手恰好甩回来。这次的教训是以后带孩子原理吸烟人的一臂范围外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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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138.48.*
你在胡说
这个帖子里抽烟的人在前面
孩子在后面
除非他后脑勺长眼睛
不然不可能知道后面有孩子
另外
部分公共场所可以吸烟
这是国家承认的
一般也有专门的吸烟区
你非要带孩子去吸烟区
然后再埋怨吸烟
你去找国家该政策啊?
我虽然不吸烟
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种起码的道德还是要遵守的
【 在 siwangq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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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没问题,但是法律是最低等级的道德,很多人已经把自己的行为指导标准降低到最低要求了——只要不违法犯罪就行。比如,现行法律没有禁止室外公共场合吸烟,但是吸烟的是不是要注意下周围有没有孕妇跟小孩?更不用说直接把烟头甩在孩子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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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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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