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思聪这算是涉黑了吧
法盲能不能先分清什么叫加重条款,什么叫转化条款?
转化犯的判决依据是转化后条款,没必要跟你掰扯转化前的条款和怎么转化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如下前,还有审理查明,法庭认为等内容,说明判决的依据(就是事实和理由,理由就是法律说理)。你看不懂就少丢人现眼了。
: 适用加重条款,前提是构成本罪,你连这个都质疑,真是无知无畏……
: 【 在 elialo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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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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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lialow FROM 123.122.161.*
FROM 123.122.161.*
那是判断标准
反正自古以来
也没穷的黑老大
你也读水浒,你不给钱,哪里小弟呢
【 在 Hudson5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弄反了吧,这几个显然不是有钱才黑,是黑了才有钱,或者边黑边有钱,且黑且钱,钱钱且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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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2.117
那这还不是有其他要件?需要破坏公共秩序的法益?我从来没有否认可以这么认为,只是,
1、构成要件包括这些
2、且执法机关已经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表明执法机关认定未达到入刑标准。
这两点都是事实,矫情纠结无任何意义,只能表明自己是法盲。
对于是否构成入刑的要件本身,这是个人观点和认识范畴,我不做评价且尊重。
【 在 elia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场所打人、殴打陌生无辜之人
: 这些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情节
: 和两家人因纠纷互相殴打起来,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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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额,想了解一下,你说的隐私权是什么?民法典里面没有明确说过有隐私权,不过有细分的,在人格权里面,比如说姓名、肖像等,如果说肖像权的问题,也没有看到说未经同意拍摄属于侵犯肖像权啊。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作、使用、公开,我仅仅拍摄了,不制作、使用、公开这个视频,是否侵犯了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在 northwolf09 的大作中提到: 】
: 未经同意进行拍摄未经同意进行拍摄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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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6.7.*
加重,我是针对后果严重也就是社会影响恶劣说的。所谓转化,也是依法构成本罪后的转化。根据刑法292条原文,转化规定这句内容,开头就是“聚众斗殴”……同时,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中“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犯罪的行为人。”的内容,也明确:行为性质发生变化,也是以聚众斗殴成立为前提,且不影响“聚众斗殴罪”本身成立。
转化犯罪,只是量刑唯一性特征要求定罪量刑按照转化罪的规定,而与基础犯罪无关。而其他特征如法定性,转化姓等,均与基础犯罪直接相关,怎么能说不需要法律说理?不构成还转化个p啊,基本逻辑都不懂。
【 在 elia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盲能不能先分清什么叫加重条款,什么叫转化条款?
: 转化犯的判决依据是转化后条款,没必要跟你掰扯转化前的条款和怎么转化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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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隐私权是具体人格权之一,关于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一些具体人格权,是有豁免条款,如:为了公共利益的新闻监督,揭发检举等。而一般人格权本身没有豁免条款规定。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额,想了解一下,你说的隐私权是什么?民法典里面没有明确说过有隐私权,不过有细分的,在人格权里面,比如说姓名、肖像等,如果说肖像权的问题,也没有看到说未经同意拍摄属于侵犯肖像权啊。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制作、使用、公开,我仅仅拍摄了,不制作、使用、公开这个视频,是否侵犯了肖像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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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你扯淡了半天,是想洗地说唐山黑老大不构成聚众斗殴?理由是判决书里是故意伤害罪?你逻辑无敌…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加重,我是针对后果严重也就是社会影响恶劣说的。所谓转化,也是依法构成本罪后的转化。根据刑法292条原文,转化规定这句内容,开头就是“聚众斗殴”……同时,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中“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犯罪的行为人。”的内容,也明确:行为性质发生变化,也是以聚众斗殴成立为前提,且不影响“聚众斗殴罪”本身成立。
: 转化犯罪,只是量刑唯一性特征要求定罪量刑按照转化罪的规定,而与基础犯罪无关。而其他特征如法定性,转化姓等,均与基础犯罪直接相关,怎么能说不需要法律说理?不构成还转化个p啊,基本逻辑都不懂。
: 【 在 elialo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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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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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1.*
民法典当然明确规定了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额,想了解一下,你说的隐私权是什么?民法典里面没有明确说过有隐私权,不过有细分的,在人格权里面,比如说姓名、肖像等,如果说肖像权的问题,也没有看到说未经同意拍摄属于侵犯肖像权啊。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制作、使用、公开,我仅仅拍摄了,不制作、使用、公开这个视频,是否侵犯了肖像权?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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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1.*
公共场所拍照一般不涉及隐私权问题。
如果是为了拍公共场所,不可避免的拍到了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如果专门拍特定的人,但只是自己收集欣赏的话,一般也不侵犯肖像权。
但是被拍的人感到不适,是可以提出要求让拍摄者删除的。这种情况一般要尊重被拍摄者的意愿。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额,想了解一下,你说的隐私权是什么?民法典里面没有明确说过有隐私权,不过有细分的,在人格权里面,比如说姓名、肖像等,如果说肖像权的问题,也没有看到说未经同意拍摄属于侵犯肖像权啊。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制作、使用、公开,我仅仅拍摄了,不制作、使用、公开这个视频,是否侵犯了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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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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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lialow FROM 223.104.41.*
FROM 123.122.161.*
不管对方拍没拍,谁先动手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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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