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聊聊遗嘱的问题吧
其实看看民法典继承编关于自书遗嘱的规定就够了。其实只要是真实的自书遗嘱,司法实践中很少会有错误认定,全文由遗嘱人书写,包括签名和日期,这就够了。司法实践中争议的往往是遗嘱内容,也就是处分的财产本身,这里面要注意,一是处分了他人所有,或共有财产中他人所有部分的无效,二是要合法,常见的违法是违反了继承编中保留遗产份额规定的那一条,也就是要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最后,常见争议很多是最基本的遗产范围概念,不是遗嘱所涉及范围就是遗产,遗嘱中包含的,但是生前就已经处分的,一般不再视为遗产,也不归遗嘱继承调整。
【 在 tanggu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感觉你很专业,那再问问关于自书遗嘱要注意哪些点,需要避坑的地方
--
FROM 222.131.241.*
你可以去翻翻民法典关于遗嘱的部分,我这些内容是转自最近在听的得到的一门课《民法典》,最近刚好在讲遗嘱相关内容。
【 在 tanggu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谢亲,学习了,这里面的形式很全面,我现在困惑在于想确定一种个人可以全权办理的稳妥形式,比如倾向于自书遗嘱,但是不知道什么程序、什么材料能确保遗嘱完全有效,不会节外生枝
--
修改:caoyangorg FROM 1.83.127.*
FROM 1.83.127.*
合法有效的遗嘱合法在反映当事人真实意图,公证也好鉴定也好都是为这么目的服务的。法定继承人有没有异议不影响遗嘱合法性。
退一步说,法定继承人的异议只能是“这份遗嘱是不是真实的”而不是“为什么没把我列道里面”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才是乱说,自己看看民法典,继承本来就是依法进行,法律规定的继承流程是,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所谓有遗嘱,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12.224.164.*
首先,是遗嘱人真是意思表示,这只是遗嘱合法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前面也说了,在此之外是遗嘱内容的合法性,在合法之外还有有效,存在多份遗嘱,之前的那些也合法,但只有最后一份才是有效的。你说的很不严密,最好不要产生误导。
其次,我说的法定继承人异议,是指实际执行遗嘱,而非遗嘱合法有效本身。我说的很清楚,不知道你为什么误解?
实际操作,一般主要是房产继承更名,这个很麻烦,你如果自己去搬一搬,就知道了。就算拿着遗嘱,最高顺位继承人范围要证明,这些人还得都认可自己分得的比例(或认可放弃)。如果其中有人不配合,都不用表达质疑反对等意见,只要不签字,或者不出现,直接过户,或者做继承公证,都是弄不成的。只能走诉讼渠道。我说的是这个意思。从来没有说被继承人态度可以否定遗嘱合法有效,不管质疑真实性,还是质疑合法性,都只是主观想法,不能影响客观。想推翻,靠的是拿出证据。
【 在 arkeyk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法有效的遗嘱合法在反映当事人真实意图,公证也好鉴定也好都是为这么目的服务的。法定继承人有没有异议不影响遗嘱合法性。
: 退一步说,法定继承人的异议只能是“这份遗嘱是不是真实的”而不是“为什么没把我列道里面”
: :你才是乱说,自己看看民法典,继承本来就是依法进行,法律规定的继承流程是,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所谓有遗嘱,
: ...................
--
修改:Sabella FROM 222.131.241.*
FROM 222.131.241.*
所以你看嘛,遗嘱还是看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包括是否最后一份也是看是不是当事人意愿改变了。
你说的分房子的情况,最大的可能性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亲立了遗嘱,但是母亲没有那就法定继承,所以父亲那一半也需要法定继承人签字才能执行。要不就是执行者和您一样想当然,和稀泥,这种情况直接起诉案情很明了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首先,是遗嘱人真是意思表示,这只是遗嘱合法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前面也说了,在此之外是遗嘱内容的合法性,在合法之外还有有效,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12.224.164.*
我前面也说了,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这是遗嘱的实质要件。
我说的这些是不诉讼情况,最大可能是多个子女的情况。有没有遗嘱,都存在需要所有最高顺位继承人认可问题。
【 在 arkeyk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看嘛,遗嘱还是看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包括是否最后一份也是看是不是当事人意愿改变了。
: 你说的分房子的情况,最大的可能性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亲立了遗嘱,但是母亲没有那就法定继承,所以父亲那一半也需要法定继承人签字才能执行。要不就是执行者和您一样想当然,和稀泥,这种情况直接起诉案情很明了的。
: :首先,是遗嘱人真是意思表示,这只是遗嘱合法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前面也说了,在此之外是遗嘱内容的合法性,在合法之外还有有效,
: ...................
--
FROM 222.131.241.*
简单来说,产权没有争议,遗嘱真实有效情况下,顺位继承人没有任何发言权。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前面也说了,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这是遗嘱的实质要件。:我说的这些是不诉讼情况,最大可能是多个子女的情况。有没有遗嘱,都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12.224.166.*
你还不明白?任何人对遗嘱本身都不能干涉,但这里说的的是根据遗嘱变现继承啊。想顺利办更名或者遗产公证(遗产公证一般也是为了办更名)都必须所有最高顺位法定继承人认可,不管有没有遗嘱,遗嘱有效不是这些机构的能认定的。所以,很多人采取提前把房产处置权公证给自己选定的继承人,到时候直接处置了(流程毫无问题),谁有意见谁自己去告呗(等知道处置了都不定过了几年了),没有证据反正也告不赢,省得麻烦。
【 在 arkeyk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来说,产权没有争议,遗嘱真实有效情况下,顺位继承人没有任何发言权。
: :我前面也说了,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这是遗嘱的实质要件。:我说的这些是不诉讼情况,最大可能是多个子女的情况。有没有遗嘱,都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14.254.1.*
【 在 tamar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直以为自己写一个就行,只要规范,都不需要别人在场。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这个好像真不行。漏洞很多。
--
FROM 221.216.147.*
完全没问题,相对于其他形式,自书遗嘱找到的漏洞的可能最少,因为法条的要求限制本身就很少。
【 在 returnboat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好像真不行。漏洞很多。
--
FROM 114.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