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非法同居遗嘱无效 颠覆认识了
一个人,能做的事情,除了守法之外,还要有对恶法的抗争精神。在不良的恶法面前,低头认怂纵容恶法,这样的人,也是非蠢即坏的。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法官剥夺
: 是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 法律又规定夫妻应当忠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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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给不给小三 这种具体判决 是司法的事情。跟是否恶法无关。
你先学习一下,首先要能够把 立法和司法的两个概念能区分开 再来质问我。
我这里说的恶法,是立法的问题。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财产不给小三为何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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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再学习一下
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涉及立法,那你先混成人大代表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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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sslost FROM 120.24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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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判决 是依据这些法条判定的遗嘱无效吗?
【 在 W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说话的人,不看看《民法典》第5编, 也就是原《婚姻法》的部分吗?
: 我暂且摘几段。 看看是道德还是法律吧
: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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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法律 道德是道德。不要混为一谈。你非要混为一谈 那我是理解不了。
你看一下判决书。白纸黑字。法官不是依据你提供的这些法条进行判决的。你的这些解释不过是属于心理活动过多。你是什么岗位,有资格能力为法官补充判决书吗?你的说法没有任何说服力。
【 在 W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序良俗也是写在民法典里的。不是楼上一群人喊公序良俗没有定义吗? 姑且认为是道德要求,可是婚姻法里的要求,可是最低的道德吧。 违背这个肯定就算是违背公序良俗了。不难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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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坚持把法律和道德混为一谈。
违反了婚姻法的条款,那就是违法。怎么被你转进成了违背公序良俗了?你在给 公序良俗 提供司法解释吗?你是最高法?
【 在 W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nono no 我不是为法官开脱。
: 楼上不是很多人说不知道啥叫公序良俗吗?
: 我可以明确的说,违反了原《婚姻法》的部分条款,就是违背了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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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像你这种人 自己回帖 然后又骂自己
你要是少说话 没人会说你是哑巴的。
【 在 W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胡搅蛮缠只会暴露你的无知。我国的法条,不需要解释任何一个你不知道的名词。
: 比如
: 第一章 总 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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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人先威胁你60秒钟,然后在最后3秒钟,觉得威胁成功可以收手然后收刀在背后,而你有一个大招在蓄力用了5秒才能量充满最后出刀削掉对方首级。
视频重放,那么铁定是防卫过当。
【 在 f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不要混为一谈。违法就失德啦?有人拿刀威胁你老父,你上去一刀把对方脖子抹了。请问你违法了吗?你失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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