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非法同居遗嘱无效 颠覆认识了
以抽象的原则,来否定具体的条款
【 在 MichealWolf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句公序良俗,操作空间大的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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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3.*
并不是
我国涉及小三的案子基本上都是这么判的
法官有个常规动作叫类案检索,也就是同案尽量同判
【 在 MichealWolf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句公序良俗,操作空间大的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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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231.*
谁跟你说我们要“依法治国”了?
【 在 goooooo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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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02.*
所以这个判决很扯淡,开了一个很坏的口子
【 在 fryingbird (永远微笑的小丑)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里面一码归一码
: 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履行夫妻义务
: 就剥夺他的财产权
: 也不能因为某个人有道德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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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5.46.*
别扯淡了
我国涉及小三的案子早就这么判了
法官有个常规动作叫类案检索,也就是同案尽量同判
【 在 blackphoenix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这个判决很扯淡,开了一个很坏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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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231.*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违反了我国倡导的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实的基本道德义务与伦理要求,也违背了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违反公序良俗。”
看到没有,首先是违反了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实,这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既然如此,当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抽象的原则,来否定具体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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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231.*
这不是写的很清楚么,只是“倡导”
而且违反了倡导的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实,并不意味着他就不能处置自己的财产了,这是两码事
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明文规定在离婚时只是“照顾无过错方”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违反了我国倡导的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实的基本道德义务与伦理要求,也违背了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违反公序良俗。”
: 看到没有,首先是违反了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实,这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既然如此,当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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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3.*
此处写的倡导
但实际上婚姻篇里面写了一夫一妻和应当互相忠实了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写的很清楚么,只是“倡导”
: 而且违反了倡导的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实,并不意味着他就不能处置自己的财产了,这是两码事
: 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明文规定在离婚时只是“照顾无过错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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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pritesw FROM 221.216.231.*
FROM 221.216.231.*
是写了啊,还规定了重婚罪,还写了照顾无过错方
但并没有说过错方就不能处置自己的财产了
而且判决文书的用词都是非常严谨的,既然写着倡导,那就表明并不是强制。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此处写的倡导
: 但实际上婚姻篇里面写了一夫一妻和互相忠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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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