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有,代位继承,与父母属于同一顺位,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这个第一顺位。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有儿子,你妈和你两个姨本来就没有继承权,谈何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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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代位继承,不是放弃自己对自己母亲的继承权。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楼主所说,放弃的是对姥姥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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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看来理所当然的事情还要走下法律就是不合理啊。
【 在 FM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没什么问题。
: 有问题的是中国人没有提前处理身后事的习惯吧,遗嘱也不立。
: 大姨去世,母亲有继承权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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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的选择吧,真去要求继承就算合法,也会成为所有认识的人私下议论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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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没问题。姥姥没有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思,就不会自动丧失。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继承本来就很莫名其妙。。。是法律界给自己人留饭吃吧。。。
: 他姥姥既然没有主张继承,然后去世了,应该以放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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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不改虽然造成一些矛盾,但可以倒逼大家 “依法”处理遗产的习惯,哈。
【 在 taimu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里面比这个操蛋的地方多了,尤其是一些小众情况,这个还是比较普遍的案例,国家一直不改说明不改有利于节省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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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35.44.*
什么事情是理所应当的?天圆地方是不是理所应当?
谁错了谁改啊,又不是谁人多谁就对。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群众看来理所当然的事情还要走下法律就是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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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妈压根没有继承权,排在人家儿子后面
【 在 temat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儿子,也就是我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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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本质上是父母的继承权。父母的继承权不是版上一致认为合理么?遗嘱人立遗嘱给后人而没有给父母保留份额的这种符合常识常理的做法,都被喷的不能自理……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说法律莫名其妙啊。不符合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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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法院那走不通的地方太多了,其实成熟的人应该多学些法以及社会上的明规则和潜规则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群众看来理所当然的事情还要走下法律就是不合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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