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劳荣枝终于死了
你现有证据足够判她死刑就够了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铁证如山有误解。
: 这个案子的证据强度,比很多未能判死刑的杀人案都差远了。
: 有一个案例,死者生前被强奸虐杀,嫌犯被在外地火车站逮捕时鞋上有死者的血污,家里有沾着死者血迹的衣服和凶器,死者体内有嫌犯的DNA。死者死于凌晨,前往案发地必经之路的摄像头之前几个小时仅拍到嫌犯一人。但是嫌犯庭上仅承认强奸和殴打过死者,否认杀死了死者。只能以强奸和故意伤害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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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19.*
那个同伙不早就死刑了吗?为什么她有这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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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6.*
怎么个足够法?
你提供的文字和链接都看不出来你说的证据足够是什么。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现有证据足够判她死刑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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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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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247.248.*
法官知道就行了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个足够法?
: 你提供的文字和链接都看不出来你说的证据足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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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19.*
那就是你不知道了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知道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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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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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247.248.*
我知道法官知道就可以了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是你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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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19.*
有道理
【 在 ihi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劳荣枝案是个分水岭,一个将影响中国法治建设发展方向的分水岭。我们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究竟要依靠谁,为了谁?是要依靠像吴丹红、熊达这样的律师,还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是为了让吴丹红、熊达这样的律师满意,还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如果能搞清楚这个根本问题,那劳荣枝案应该如何处理,就不是问题。
: 律师制度是从西方引进的,本来就带有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烙印。一些律师的言行更是放大和加深了这一烙印,完全背离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反感。最近浙江发生了锤击律师案,可网络上一边倒地支持打人者,而对挨打的律师,几乎无人同情。这并不是因为网民们认为打人有理,而是公众更加憎恨律师这个职业群体。而律师的形象滑落到这个地步,吴丹红、熊达之流,是罪魁祸首,早已受到广大网民的严厉批判和谴责。
: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定团结,而不是为了让某些律师玩弄文字游戏。司法审判的本质不是为了迎合某种理论,符合某种逻辑,而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让人民群众信赖国家法律,拥护国家政权。这应该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宗旨。律师制度有必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进行改造。希望劳荣枝案的审判,就是这一改造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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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3.121.*
你这不叫知道
只能叫信仰
类似于你知道上帝存在
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其实你没能力知道、也不想知道,所以自称你知道上帝存在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知道法官知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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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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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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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247.248.*
我不知道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不叫知道
: 只能叫信仰
: 类似于你知道上帝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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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38.*
不管他是不是反话,我个人觉得,社会需要的是保护人民大众的法律,不是保护恶人的法律。即使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这把剑的把柄,也要交给人民群众,而不是也交给恶人。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人明显在说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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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