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律师说吴谢宇求生欲望很强
严重抑郁丧失行动力这个你胡搅随意
了解的都知道
“娃想和妈同归于尽”——吴抑郁想死是你提出的故事,不是我
你这转脸就不承认自己的故事了吗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抑郁又不见得都丧失行动力,
: 丧失行动力那些抑郁症患者怎么自s的?
: 再说谁告诉你抑郁的表现就是想着自己去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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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
理解力不行就不要回帖了
我哪个帖子说吴抑郁了?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严重抑郁丧失行动力这个你胡搅随意
: 了解的都知道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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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你该说控辩交易,这跟郑智献金无关。
最好不要代替他人做价值判断,以自己的道德要求他人。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他人。而且,强加自己观念,不接受就是不zzzq。只是劝你不要活成自己讨厌的人。我对你的观点没有评价,是说这种思维倾向。
很多事情,都是具体的,受一定物质历史条件制约的。且并非非黑即白必须二极管。
就比如接受赔偿,表示谅解。这其实是为当事人给出了一种选择,并非以钱买罪这么简单。受害方有多一个选择,常理上是有利的。受害人如果认为意气复仇,惩罚的意义,不如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补偿。我觉得应该尊重,不宜做价值观方面挞伐。这种情况也许是遇害人真实想法,由其近亲属在其去世后表达,也不宜一律禁止。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且不同案例可以做出针对性操作。一律禁止,并非对被害方有利。
为避免误会,再次说明,这些跟吴案具体判决该是如何无关。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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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9.*
并不是非黑即白。比如,我觉得获得赔偿并不一定道德低下也不一定高尚。你要求坚决严惩,一分不要,也一样并一定不比人家高尚或道德低下。
隐隐觉得代替他人做价值判断,有些圣母婊的味道……感觉错了的话,见谅……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人士都有能力生活的很好
: 再说你不相信国家的社会保障吗
: 凭啥要杀人犯的脏钱来提高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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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9.*
你这个回复对吗?虎毒不食子,不是表达做父母的伟大吗?与你的结论反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杀至亲更畜生
: 虎毒不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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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FNE-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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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65.176.*
说的有理,嘴替,应该饶他一命的。
【 在 FMR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庭案件,都是事出有因。当事人有恨。
: 杀陌生人有什么?只有对生命的漠视和残忍。
: 就吴这个案子,他是自己母亲一手带大的,他母亲死在他手里,这是她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没有波及别人。吴就算被他妈教育成了一个bt,也没有危害社会。
: 劳呢?对社会的危害,哪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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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FNE-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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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65.176.*
一样
都是拿钱购买一些***
你说这些话,难道不是你的价值判断来论断社会与我
直接受害人(比如车祸腿断了)与罪犯的交易,是否有正面社会价值一定程度上可以商榷
但死者以外的人替死者搞罪行交易,这就是令人作呕的现象
说直白点,就是赚死人钱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该说控辩交易,这跟郑智献金无关。
: 最好不要代替他人做价值判断,以自己的道德要求他人。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他人。而且,强加自己观念,不接受就是不zzzq。只是劝你不要活成自己讨厌的人。我对你的观点没有评价,是说这种思维倾向。
: 很多事情,都是具体的,受一定物质历史条件制约的。且并非非黑即白必须二极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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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MZFFL FROM 60.1.1.*
FROM 60.1.1.*
不一样。赔偿、谅解不会减刑,不会不起诉。说的三年以上刑期不能刑事和解的。控辩交易不一样。而且不是与受害人交易,是与控方。
我没有强加你,是说给予选择,是增加受害人,受害方的权益而非减少。因为,同样可以选择不去谅解。你无权攻击谩骂别人选择。我也没有针对你的选择做出价值评价。这个区别很明显。你的理解可以指导你自己的行为,或者标榜自己高尚些也没问题。但贬损其他选择的是你,我并没有。
和你的观点不同,就不zzzq,这个确实跟圣母婊逻辑类似。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别人……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样
: 都是拿钱购买一些***
: 你说这些话,难道不是你的价值判断来论断社会与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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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4.*
“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别人”——
首先,我的价值观适用于我自己,指导我的行为逻辑
你怎么强行想象我是说一套做一套? 这是诽谤
赔偿、谅解不影响判决刑期?那吴谢宇等罪犯傻啊掏钱买谅解
我的观点,不论是家属与罪犯的交易,还是公诉方与罪犯的交易,都不可取
控辩交易说起来名义上加快结案节省纳税人钱,弊端很大的制造冤案与轻判皆有
你指责我谩骂?呵呵,我有啥口吐芬芳?
谁要是自己对号入座,觉得被我冒犯,大可找版主反映。这是各位的权利
论坛嘛,评判事件,评判他人,这才是公共论坛
最后,你对我的言辞,明显是根据你的世界观指责我
你活成了你自己讨厌的人,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一样。赔偿、谅解不会减刑,不会不起诉。说的三年以上刑期不能刑事和解的。控辩交易不一样。而且不是与受害人交易,是与控方。
: 我没有强加你,是说给予选择,是增加受害人,受害方的权益而非减少。因为,同样可以选择不去谅解。你无权攻击谩骂别人选择。我也没有针对你的选择做出价值评价。这个区别很明显。你的理解可以指导你自己的行为,或者标榜自己高尚些也没问题。但贬损其他选择的是你,我并没有。
: 和你的观点不同,就不zzzq,这个确实跟圣母婊逻辑类似。圣人要求自己,圣母苛求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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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MZFFL FROM 60.1.1.*
FROM 60.1.1.*
在谈论的是谋杀案,受害人死亡,这个前提
你这个说辞就搞笑了
与罪犯的黑金交易怎么增加亡者福利啦
难道拿杀人犯的钱烧个亿亿亿冥币,就是亡者的福利
呵呵呵
别又替受害死亡的人臆想心理活动,什么家属拿钱死者也会开心这套鬼话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说给予选择,是增加受害人,受害方的权益而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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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