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遗嘱遗产给女儿,11岁孙女起诉要求分割,二审依法驳回,赞
就算每月3千,到大学毕业你算算多少钱?一年算3万,10年也30万了。没说是要分多少,是说要保留必要的份额。再说大儿子过世时的情况帖子里没说,不用臆断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也是法定继承人,这里并未特别说明代位继承需要特殊处理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扯吧
抚养费才多少
按月算 最多不超过三千 判通常更低
死了有工作会有其他收入 例如遗属费等
爷爷奶奶放弃大儿子遗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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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媒体那么写的吧,应该是把叔叔列入当事人了。
【 在 liduo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产给姑姑了,为啥还把叔叔给告了?
: 遗嘱会不会是姑姑伪造的?
: 合理情况应该是大头给姑姑,其他给叔叔和孙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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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我那个回复的意思是针对他说的,钱给了儿媳妇相当于给了后爸。当然不是啊,养孩子肯定是要花钱的,肯定是能花到孙女身上的。
说回法官的判定,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代为继承人也是继承人,法律支持对多照顾的人多分,不代表全都分给她。第十九条遗嘱需要给继承人保留份额,这里没有说是直系继承人吧,代为继承人也是继承人。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那是爸爸的责任,爸爸的责任已经消失了,单方面转给了妈妈,所以养孩子这事跟爷爷没关系。。典型的我给你是情分。
: 比如我们举个例子,如果爷爷欠了钱被强制执行,你觉得会给孙女留生活费么,必然不会啊,只有爸爸欠了钱才有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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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3.*
太扯淡了
【 在 blueshyft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不考虑后代呗,一个年幼就失去父亲的小姑娘,生活本来就艰难,作为爷爷就这样自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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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xsmth (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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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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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所以这不就是两次审的差别点么,我感觉就是针对的最后的那一条究竟应不应该保留,所以我才说关键还是权利究竟是给谁的。其实一审理解为孙女,二审理解为儿子。这东西涉及法条理解,我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很难真弄明白。
【 在 aWatermel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那个回复的意思是针对他说的,钱给了儿媳妇相当于给了后爸。当然不是啊,养孩子肯定是要花钱的,肯定是能花到孙女身上的。
: 说回法官的判定,
: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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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实际上说权利给儿子也没错,但儿子不在了,权利是继承给了孙女,所以就二审十分有问题。不说第二条逻辑,第一条逻辑是根本站不住脚,因此第二条逻辑也不对。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这不就是两次审的差别点么,我感觉就是针对的最后的那一条究竟应不应该保留,所以我才说关键还是权利究竟是给谁的。其实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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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遗嘱这个可以没有逻辑,看感情了。爷爷和儿媳妇闹翻了呗,不想给孙女了。他连小儿子都没给呢。虽然比较少见,但也是他的自由。。。
【 在 aWatermel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上说权利给儿子也没错,但儿子不在了,权利是继承给了孙女,所以就二审十分有问题。不说第二条逻辑,第一条逻辑是根本站不住脚,因此第二条逻辑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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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32.58.*
我自己是感觉两次听起来都有点道理。如果我们把小姑娘的代位理解为本人顺位,那么第一次就是对的。。但如果我们把抚养理解为不转移呢,那么第二次也蛮有道理。。听说民事只能打两次,甭管咋样,估计也就这样了。人啊,死了真是什么都没有了!
【 在 aWatermel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上说权利给儿子也没错,但儿子不在了,权利是继承给了孙女,所以就二审十分有问题。不说第二条逻辑,第一条逻辑是根本站不住脚,因此第二条逻辑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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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这个只针对有扶养义务的吧,对孙辈没有的。可以假设儿子没死,他立遗嘱把钱都给女儿是可以的啊,不能说儿子还有孩子要养就必须给他钱。
【 在 aWatermel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那个回复的意思是针对他说的,钱给了儿媳妇相当于给了后爸。当然不是啊,养孩子肯定是要花钱的,肯定是能花到孙女身上的。
: 说回法官的判定,
: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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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57.82.124.*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在特殊情况下,对孙辈也有抚养义务。
【 在 AmbEr4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只针对有扶养义务的吧,对孙辈没有的。可以假设儿子没死,他立遗嘱把钱都给女儿是可以的啊,不能说儿子还有孩子要养就必须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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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