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地铁上的遗嘱式让座
他的理性证明不了“该被辱骂”这一点。因为显然女性是人,他也是人,如果他自己不该被辱骂,为什么女性该被辱骂。教育者无法用道理说服他的话,他骂女人时就会有心理冲突。如果是他自己妈妈告诉他应该骂女人,那冲突就接近精神病了。
“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应该辱骂一个人”,“一个女人告诉一个人应该辱骂女人”,天天听这些不得疯。
【 在 ju0415 的大作中提到: 】
: 跟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
: 在他所受的教育里,女人就是该被辱骂的
: 不喜欢被辱骂就不能被辱骂,不是他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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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承认是你假设,还管我要什么证据?你觉得的任何事,和人家有啥关系?你主观认识,能决定什么客观事实?很多人包括我也给你其他可能了,你视而不见有什么办法?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能为了骂人而骂人。说我神经病或者杜撰他人想法,要给出理由啊。我的假设和推理有什么问题?事实除了我的推测,还有其他可能吗?有的话你可以说我的推测是错的,否则你不承认事实,是你神经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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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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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都说了无数次了,你根本失明吧?好笑。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和前面那人一样,既无法支持我的错误来反驳我,也说不出自己更正确的观点,气急败坏只会骂人。和你们说话都是浪费时间。拜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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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下车的人侵犯了下一个等坐的人,这和老弱病残根本没关系。不病残的人都受欺负,权利无法保障,舆论是非不分,病残就算有个座,也只是形式化,根本权利和实质需求无人看见。社会是有统一逻辑的,根本不可能对弱者比对强者更好好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又来偷换概念。你当然可以不让啊,你对老幼病残孕坐了有意见,是个事实,你不承认也枉然。你没有资格拿道德绑架他人,是我的意见。有什么搞笑的?我还觉得你苛责人家没早让座又对老幼病残孕坐了有意见,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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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有啥意义?而且,你有啥证据表明人家招呼老幼病残孕的也这么认为?这里不认为有什么下一个人的多了。
人家愿意招呼,你管的着么?用不用也不归你决定,用不用也跟招呼不招呼没矛盾。别说两个人1吧座椅,就是两个人一千个座椅,招呼别人坐也正常,也允许,你觉得人家有毛病,人家也可以觉得你有毛病。人家招呼老幼病残孕来坐是送人情也是你脑补的,跟人家没关系。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lz认为自己是下一个人,我也认同他是下一个。如果没有下一个人,老人自己不会去坐吗,用得着他招呼?假如一节车厢只有一把椅子,我和你两个人,我起身招呼你坐是不是有毛病。没有“下一个人”,那你就是下一个,我送什么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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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你所谓侵犯,哪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依据不是瞎扯是什么?事实就是招呼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就坐是很常见很正常的事,认为自己权利被侵害,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关人家p事儿,深井冰多了,干啥都有可能有人有意见,仅仅他人有意见,有啥意义?干涉得了人家自由么?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见是下车的人侵犯了下一个等坐的人,这和老弱病残根本没关系。不病残的人都受欺负,权利无法保障,舆论是非不分,病残就算有个座,也只是形式化,根本权利和实质需求无人看见。社会是有统一逻辑的,根本不可能对弱者比对强者更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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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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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道德也是侵犯啊,难道只有违法是侵犯,可笑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你所谓侵犯,哪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依据不是瞎扯是什么?事实就是招呼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就坐是很常见很正常的事,认为自己权利被侵害,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关人家p事儿,深井冰多了,干啥都有可能有人有意见,仅仅他人有意见,有啥意义?干涉得了人家自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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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必须是过失(违法是过失的一种)才有可能构成侵权。是否存在过失,只能依据法律认定。你根本对法律缺乏基本常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道德也是侵犯啊,难道只有违法是侵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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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你工作的成果,领导算成自己的,算不算侵犯你,有没有过失,违法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错误。必须是过失(违法是过失的一种)才有可能构成侵权。是否存在过失,只能依据法律认定。你根本对法律缺乏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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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也没有具体所指。不过依据法理,权利人当然可以主张,提供行为存在证明,行为存在过失证据,举证造成的损害结果,举证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联。这样,才可能使得诉求得到法律支持。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工作的成果,领导算成自己的,算不算侵犯你,有没有过失,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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