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反对私生子继承权的
我也说n遍了:说的就是法律的不公平不合理不完善
要是公平合理完善,还说啥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该规定是基于夫妻财产共有关系的清算,并不因配偶是否存在过错而改变。
: 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此条款针对的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而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死亡导致婚姻关系自然终止,生存配偶的财产分割权源于共有关系清算,而非对婚姻过错的追责,离婚规则不能直接适用于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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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9.*
FROM 112.97.59.*
是你配偶的行为才能作为过错,私生子也可能是你配偶被强迫啊。其行为过错,你大可以主张,但私生子的存在本身不是过错,以你配偶存在婚外情,提出损害赔偿有支持案例,离婚时提出多分部分财产,第一有支持案例,份额变化不大,第二婚外情行为本身不改变均分原则,这个法理很清晰,最后,法条仅仅规定了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适当照顾的原则,不适用一方已死亡情况,且即便等效适用,份额改变也极为有限。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私生子本身不就是过错的证明?还想怎么“抗争”?
: 这是能“臆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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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婚内出轨养小三生私生子,不是过错?
“被强迫”出轨?养小三?生私生子?不出不养不生会怎样?拿啥来强迫?
而配偶受到的伤害是客观的,得到补偿/赔偿也是合理的、应该的——承认这点有多难?死不承认这点的人才是真好笑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配偶的行为才能作为过错,私生子也可能是你配偶被强迫啊。其行为过错,你大可以主张,但私生子的存在本身不是过错,以你配偶存在婚外情,提出损害赔偿有支持案例,离婚时提出多分部分财产,第一有支持案例,份额变化不大,第二婚外情行为本身不改变均分原则,这个法理很清晰,最后,法条仅仅规定了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适当照顾的原则,不适用一方已死亡情况,且即便等效适用,份额改变也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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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9.*
FROM 112.97.59.*
她说的不是法律,而是现有的法律她觉得不合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配偶的行为才能作为过错,私生子也可能是你配偶被强迫啊。其行为过错,你大可以主张,但私生子的存在本身不是过错,以你配偶存在婚外情,提出损害赔偿有支持案例,离婚时提出多分部分财产,第一有支持案例,份额变化不大,第二婚外情行为本身不改变均分原则,这个法理很清晰,最后,法条仅仅规定了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适当照顾的原则,不适用一方已死亡情况,且即便等效适用,份额改变也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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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73.33.*
这也不是“说的不是法律”
是基于现有法律来说这现有法律有不公平不合理不完善之处
这也是在说法律、讨论法律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说的不是法律,而是现有的法律她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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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9.*
FROM 112.97.59.*
范仲淹当时已经改了继父的姓、算是继父家的人了,可以继承继父的财产。
他是主动放弃原生家族遗产继承换认祖归宗、兼堵原生家族的嘴(防止被人喷是为了钱认祖归宗),并不是他没权继承,按照当时律法是能继承的。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都告诉你了,范仲淹是婚生子都没法继承,就因为妈改嫁了,可见私生子继承就是一句空话
: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 错误,所谓别宅子,私笙子,奸笙子,在宋代开始继承权就被承认,跟世界各国有啥关系?西方近代前只有长子有继承权,女的甚至其他儿子都没有,而至少汉代就不仅规定财产继承诸子均分原则,且女子也有一定继承权,女子的继承人范围及份额也从汉至明清逐步扩大。这又跟什么世界各囯有啥关系?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义务,也是50年婚姻法就以确立,领先时代,是各囯追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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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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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OC FROM 111.193.91.*
FROM 111.193.91.*
如果是基于现有的法律,那就没啥可说的了
因为现有的法律规定已经非常明确了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说的不是法律”
: 是基于现有法律来说这现有法律有不公平不合理不完善之处
: 这也是在说法律、讨论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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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73.33.*
因为现有法律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完善的,所以才有的说
这也是“基于现有法律”,基于现有法律的不合理不完善
“基于现有法律”不等于现有法律就是合理的就是完善的
像你这样,法律应该亘古不变才对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基于现有的法律,那就没啥可说的了
: 因为现有的法律规定已经非常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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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9.*
FROM 112.97.59.*
赞
【 在 windinwillow ()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现有法律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完善的,所以才有的说
: 这也是“基于现有法律”,基于现有法律的不合理不完善
: “基于现有法律”不等于现有法律就是合理的就是完善的
: 像你这样,法律应该亘古不变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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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你这几句话要标红标粗,大字报挂在本版面头条上啊
【 在 windinwillow ()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现有法律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完善的,所以才有的说
: 这也是“基于现有法律”,基于现有法律的不合理不完善
: “基于现有法律”不等于现有法律就是合理的就是完善的
: 像你这样,法律应该亘古不变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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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