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之后,婚前房产归购买买人所有,也就是他享有物权,共同还贷的升值的部分,男的要给女的。另外,不能查询男放的资金流向吗?六七十万干什么啦?
【 在 wallstree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农村姑娘,结婚前男方买房,女方父母给出了5万首付,大头男方出的。但是只写了男方的名字。
: 过了十几年,男方嫌弃女方胖了不好看了,就提出离婚。
: 提离婚前,把自己的钱都转走了,大概6-70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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