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畜发声,不知道哪天清算计生委
4年前,章子怡生育一女儿,圈内外好友纷纷道贺,各式媒体追踪报道,吃瓜群众津津乐道。如今,41岁的章子怡二胎生子,给汪峰送上最珍贵的新年礼物,还携汪峰成功“抢头条”,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不过,“章子怡二胎生子”并不是一则简单的八卦新闻,八卦之外蕴含严肃的法律问题。众所周知,章子怡是初婚,汪峰是再婚。他们结婚前,汪峰已育有两个女儿,一个与前妻所生,一个与前女友所生,其中一个女儿一直与汪峰和章子怡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章子怡二胎生子后,汪峰共有4个孩子。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根据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二孩,符合条件者,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这些条件主要是:再婚夫妇中,一方没有生育过孩子的,或没有孩子共同生活的;或已生育二孩夫妇,有一孩被特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的。依据这些规定,一对夫妇最多只能生育三个孩子(含前配偶生、非婚生),而汪峰共生育4个孩子,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据媒体披露,章子怡或许入籍香港,汪峰仍属北京户籍。按照规定,必须执行计生政策。据了解,章子怡的两个孩子都在美国出生。依据现有法律,不管她的小孩是否入籍外国,只要汪峰持有中国护照,就必须执行计生政策,这是毫无疑义的。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等于不需要计划生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众人物,也没有超生特权。多年前,张艺谋因为超生孩子,曾被有关部门处罚缴纳700多万元社会抚养费。作为公众人物,章子怡二胎生子,不仅仅增添坊间谈资,还涉及社会公平,以及严肃的法律问题。
由此看来,章子怡夫妇是否主动澄清是个人自由,吃瓜群众也不妨继续围观,但相关计生部门有必要出来“走两步”,认真核实一下:章子怡二胎生子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切记:这不是轻松的娱乐八卦,是严肃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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