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这里有条线没问题
但现在的问题是14岁之后就没有任何线了
14岁拿着带经血的证物去报案也没有用
因为14岁可以是自愿
就被模糊为14岁了,没有完美证据证明是强暴
那就是自愿。
其实我也不想讨论这些法律问题
我回复的是那个没有任何逻辑的defeatyou的观点
11岁杀人应该负刑事责任 = 11岁被强暴了也活该?
什么逻辑
【 在 superant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不能算漏洞,这是立法者尺度把握的问题。
: 总得有一个年龄让女性可以自愿的发生性关系吧。有人觉得13岁,有人觉得14岁,有人觉得16岁,有人觉得18岁。
: 中国的立法者选择了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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