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当当的瓜。
若干年前,一个我占小股东(20%)的公司,老总借了100万,然后债权人强行把100万要算做股本,占了35%的股份。当时公司的章在我手里,一直没同意。一次和我说要签收一个承兑汇票,让我去单位,我刚坐下,老头拿起我的包就跑,据说是去了一个卫生间。我包里当时有3个公司的章,一本另一个公司现金支票。
马上报警,但是法人我这哥们死活不接电话,警察只能让这老头把我其他公司章和支票还我,这个让我去法院起诉。后来我懒得玩,就这样老头用章把法人变了,我才知道原来法人我哥们早借了老头70万把自己股份卖了。这样老头占了50多股份。
然后老头带着公司起早贪黑干了两年,找了好几个客户试装产品,都没有订单,连着两年亏损,公司马上要负资产了,老头在和员工一起做实验时候激动得了脑血栓,天天追着我要把股份卖给我,最后我实在是烦,把他总计170万买的股份减去他这两年拿的工资给了他。我拿出10%的股份给了员工,让他们自主管理,我只看财务账。又过了两年,老头找的客户开始批量有订单,当年盈利60多万,有个要做大的公司看上了,我把自己的股份卖了大概1000万。
再然后,原来的法人我哥们,因为欠债太多,压力太大,得了癌症,去年去世了。
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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