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法律无法万能,国外的赡养制度一样有各种弊端,老百姓过日子的多数问题是法律解决不了的,所以说白了,谁有本事谁得利,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我们仰望人品高贵的人,但是为什么仰望,因为少。。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到法律对全职配偶的公平问题,我觉得真的很难,因为法律没法区分真的为家庭牺牲自己的职业生涯,还是出于懒惰或低能而被迫辞职。有些男的婚后被裁员,然后就此家里蹲要老婆养,相应的有的女人就是觉得上班累不想上班,这跟本来有好工作真是出于无奈辞职做全职主妇的,在法律上怎么区分呢?以及,要不要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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