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如你说的,女孩如果自己都主动撤诉了,警方如何认定鲍犯罪?但这个能说明鲍事实上没犯罪吗?这只能说明没法定他的罪。
2、什么叫通知了母亲没用?没通知就是警察的责任,通知了警察这块就没责任了,你觉得警察会不会通知?另外,母亲如果说两人是恋爱她不管,那小女孩谁负责把她从警察那里接走的?警察会允许一个号称未成年人的老年男朋友把她接走吗?常理来说只能是女孩的家人或亲友才可以吧?
3、即便女孩到警方那里报案并反悔撤诉了,照警察的常规操作,会没有通知任何监护人来签字领人,就放未成年小女孩自行离开?我不懂这个程序但你主贴里显示很懂,所以请你告诉我。
【 在 abcda 的大作中提到: 】
三年4个地方的警方都认为没有犯zui事实,专案组调查一个月鲍仍是自由身,你觉得有多大可能性证明犯zui了?
另外通知母亲也没用啊,母亲要直接回一个俩人谈恋爱闹别扭我也管不了,警察一点办法都没有。
如果真的是qj,然后通知母亲,肯定当时就带回家了,不可能会像他说的持续三年。
总之就是女方的话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又不合常理,但真相到底如何,我也不能完善每个细节。
--
FROM 114.25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