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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鲍毓明案的最大疑点
ab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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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13: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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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坚称qj,男方签不签字,有没有监护证,都不可能带走女方。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倒是,按说鲍那个都闹到警察局了,尤其那个检察院提前介入的那次,按说一应记录应该是完备的,不签字是走不了人的,要不然就是警察公关能力不行,爆出来的录音实在是很打脸,公职人员无知者无畏挺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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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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