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可以,但不能超额理赔,
而且你有告知的义务,比如你在平安买一份,又在人寿买一份,你得告知这两家公司你重复保险了,这样人家理赔的时候,就一家赔你损失的一半,而不是两家赔你两份损失。
如果你不告知,仅仅是买,也不算违法,但你领了两份赔偿,那就违法了,违法不一定定罪,但你这样搞了好多次,违法所得特别多,恶劣影响特别大,那就要定罪了。
至于那些不好用金钱衡量的损失,比如杀妻骗保专用的生命险,就不好说有超额理赔的说法,生命无价嘛,
但也得履行重复投保的告知义务,因为重复保险的告知义务是保险法规定的,不然人家保险公司到时说你未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所以不履行保险合同给你理赔,你就白杀了。
这种义务就好比格式条款的提醒告知义务一样,是为了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不是说偏向哪一方。
【 在 xiaohu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延误险规定了不能重复购买,但是漏洞导致实际上可以,那我觉得是骗保了。但是如果规则就允许,即使理赔金额超过实际损失也不应该算。
: 现在有些大病保险,宣传的方式就是说发生了就赔偿10万或者某个定额的钱,并不看实际支出,而且与生病后是否在其他途径报销或者理赔无关。也可以购买多份从而获得成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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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eixiao135 FROM 60.25.57.*
FROM 6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