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举个例子,不大准确,你领会精神吧。
二十元保费,五十万保额。但你担心五十万不够治病,就又买了一份,然后真的出现重疾需要理赔了,你实际损失是八十万,这时两家每家四十万赔给你。如果不买第二份,那就是五十万顶格赔。所以重复购买保险不违法,也有益处。
重复保险中的投保人告知义务的一个作用就是防止超额赔付,比如赔付两个五十万。
除此以外,即便不存在超额赔付的说法,告知义务还有一个作用。
比如,你给你老婆买了生命险种,买了一百万保额的,三年内死了就赔一百万这种。然后你觉得还想再买一份,换个公司买吧,因为之前的那家一百万就是到头了。你换了一家买,这两家的风控部门就会怀疑你,是不是打什么坏主意啊,比如杀妻骗保之类,就会考虑是否和你签订保险合同。当你觉得还不够,还要再买一份,第三家保险公司就怕了,这家伙肯定有古怪。这就是重复保险中告知义务的一个小作用。
【 在 ilxlvm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两份的时候花的是两份保险的钱,赔付的时候一家保险公司却又只用赔一半。保险公司很会做生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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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eixiao135 FROM 6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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