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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ames1011 (James1011), 信区: ChildEducation
标 题: 猥亵9岁女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获刑5年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n 17 17:34:22 2020), 站内
6月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一审宣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2019年7月2日,57岁的新城控股时任董事长王振华在上海猥亵一名9岁女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案发地位于上海一家酒店,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为周燕芬,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燕芬朋友。周燕芬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燕芬现金1万元。
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报警,王振华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女童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事发约一周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捕。
王振华出生于1962年3月18日,此前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拥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同时,他还是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于2019年7月8日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O网页链接),还曾担任江苏省第12届人大代表,也曾是江苏常州市第15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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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ames1011 FROM 101.8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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