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否婚前同居这事儿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关键是你是否选择了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
如果不同居,两个人谈着恋爱,谈着谈着发现不合适,那分手就是了
可是同居了才发现两个人不合适,这事儿就做得没脑子了
而两个人如果已经认定了彼此,只是因为各种客观条件无法结婚,那么先同居倒也没什么——但是话又说回来了,都认定彼此了还有什么客观条件无法结婚的呢?这种客观条件是不是就是无法克服的迟早会导致两个人散伙呢?
【 在 luckyna (luckyn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核心是年龄
: 女人四十岁处女也没有优势了
: 同居不是关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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