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很精彩,无懈可击,甚至我完全相信你说的,张玉环就是凶手
可惜,这一切都是只是很肤浅的思维水平
找到凶手,杀死凶手,获得正义。这是原始人就明白的道理。
然而疑罪从无,程序正义,废除死刑,这些就不是原始人所能懂的道理了。
不知,楼主你懂不懂?
探讨张玉环是不是凶手,要拿出证据,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你推理再多,也不能证明。虽然本案中你觉得张玉环是凶手的证据已有了99%,但毕竟还差了1%。
只要不是100%,就会有冤枉的可能性,今天杀了张玉环,或许并不冤枉,但明天杀了李玉环,王玉环呢?会不会冤枉?没有程序正义,迟早会冤杀了无辜的人,聂树斌你忘了吗?被冤死的人还少吗?
真正的凶手,毕竟还是有可能找到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他的罪行。
但是无辜的人被冤枉,要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呢?要证明你100%没犯罪,几乎是不可能的,任何人都可以有嫌疑。如果没有疑罪从无的原则,任何人都可以被冤枉定罪。
所以,今天放了张玉环,可能是放了凶手。当然,也可能不是。
但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不得不放了一个凶手,这只是一种无奈,并不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罪恶。
但反过来,没有足够的证据,却杀了一个无辜的人,那该是怎样一种绝望和罪恶?
所以,不能只看一事一案,而要从基本的确定的原则去处理问题。
你说来说去,就是杀人凶手必须绳之以法,人人都知道他是凶手,所以不能放了他。
请问,这样的道理,难道那些法学家会不懂?他们为什么还是坚持程序正义,疑罪从无?他们的理由你懂吗?
最后,再说你满篇的也许,可能,按照你这种写法,别人也可以写出一篇文章来论证你也许才是凶手。
比如你说的“即便真的有刑讯逼供存在,也不能证明张玉环的有罪供述就是被迫编造的,也不一定证明他承认的杀人事实就一定是假的。”
我相信,只要对你进行足够的刑讯逼供,你也会承认人是你杀的,到时候我把你的原话说给你,你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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