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焦点》周刊16日报道,德国柏林地方法院最近判定,一名与女同事发生性行为的男警察在性爱中偷偷摘下避孕套属于“性侵行为”。该男子被判8个月缓刑,且必须向女同事支付3000多欧元的赔偿。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11月,当时这名现年38岁的男警察与时年20岁的预备女警察自愿发生性关系。在发生性行为前,女方提出要使用避孕套,男方答应了。可是在过程中,男方却偷偷摘下避孕套。女方之后把男方告上法庭,认为“自己被性侵”,还可能带来意外怀孕或感染性病乃至艾滋病的风险。
德国多家媒体16日报道了法官的这一判决。法官认为,男性在性行为过程中偷偷取下避孕套的行为“可构成性侵或强奸罪”。德国新闻电视台评论称,这一判决将给未来类似案件树立一个可以参照的标杆。(青木)
--
FROM 58.3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