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当然了,这两个有区分是应该的
但是偷袭骚扰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吗?
像雷洋,花钱找人打飞机,就可以被扭送了,这种不给钱妇女也不愿意的,倒是没啥办法了。第一,不是犯罪,第二,没法固定证据,第三,你都说了,可能是妇女有意无意放大自己所受的伤害了,毕竟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 在 Hopelesst (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理不外人情,罪罚相当是基本原则。
: 人的主观感觉总是有意无意放大自己所受的伤害,而缩小自己施加给别人的伤害。所以才需要法律明文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程度给与不同定性。
: 具体到猥亵这事吧,我觉得刑法的规定还是很合理的。强制猥亵和偷摸碰一下胸的这种猥亵,是有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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