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ong long ago,大概是我两岁的时候,老爷子托了关系,从山的那边海的那边买了辆自行车。然后我就成了自行车上长大的孩子,很早就掌握了侧坐横梁,飞身跨跃、左右侧跃后座等绝技。如果生在大漠,那必然弓马娴熟,也是一名射雕英雄,等着去江南娶一名美娇娘。可惜天妒英才,有一次坐在横梁上的时候,不小心把右脚伸进了车轱辘里。还好据老爷子说他反应神速,一感受阻,立刻刹车,力保我没成瘸子。右脚外侧留了个疤痕。
小时候在大院里住,对小小的孩子来说,学校远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于是组织了辆大巴接送,我们竞相以抢到最前排司机后的座位为荣。有一天是我拔得头筹,岂料乐极生悲。当天是个年轻的小司机,忽然一个急刹车,我就被甩在他座位后面,鲜血长流。到了学校,大家下车上课,我跟车原路返回,左耳缝了几针。
于是我以一己之力废掉了班车制度,小伙伴们开始结伴跋山涉水上学,路上偶有打闹。有一天横穿马路追逐时,被一辆摩托正正撞在后背,布鞋横飞,头把玻璃撞的稀sei(这里存疑,究竟撞了个什么玩意,我清楚的记得是有高高的挡风玻璃被我撞烂了,不排除记忆偏差)。据围观的小伙伴们说,当时我状若疯狂,势如猛虎,勇拒肇事者送我去医院的请求,死命大喊我不跟你走,你要送我去警察局。怎么收场的我忘了,只是左脚内侧又留了个疤痕。
很久以来,左右脚的伤疤都很明显,时时提醒我当时的经历。刚才亲自验了下肉身,已经基本看不出来了。时光流逝,虽然缓慢,却从不停止。童年身上的疤,渐渐愈合消失,而那些曾经刻在心上的伤,究竟能不能随风飘逝,了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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