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条新闻刷屏了。
但是除了赞扬救人的公交车司机,就是鼓励同情欲跳桥的女子。
到处一派暖心正能量的感人氛围。
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关于此事的信息,没有看到任何追究女子刑事责任的消息。
难道就这么算了?
这是明摆着的杀人未遂吧?有争议吗?没争议吧。
我国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国家
这种众目睽睽之下的杀人未遂,怎么没人吭声啊?
别说如此恶劣的行为,就是打骂孩子过分了,也要追究刑责,至少剥夺监护权。
且不说女人判刑不判刑,必须剥夺她的监护权啊,
如果让孩子继续跟着这个女人,那孩子随时面临生命危险,
这个事怎么没人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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