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sohu.com/a/499347774_120914498?spm=smpc.news-home.top-news5.1.1636094379685YKewbZJ&_f=index_chan08news_15和男子开房后一个多月查出宫外孕致离婚
梁妮和张平都是陕西安康人,均30多岁。
梁妮诉称,2020年7月10日,张平得知她要去汉中,便以顺路的理由邀请她搭乘车同行,在途经城区时张平找理由留住她并开房。当年8月中旬,她在安康市中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宫外孕,她将医生的诊断结果告诉张平,在张平的陪同下进行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手术。张平承认是因自己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了她身体受到伤害,并承诺,在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外再给予一些赔偿费用,但张平并未履行承诺。
梁妮称,她因此事人生发生重大变故,和丈夫离婚,孩子随父亲生活,2020年10月,她将张平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平支付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共计16509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5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
张平说,2020年8月中旬,他陪同梁妮去医院检查过并承担了费用。两人发生两性行为时,梁妮与丈夫没有离婚,没有离婚期间可能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外孕,也不排除她和第三人发生性关系或者是自身疾病导致宫外孕。所以不认同梁妮的诉讼主张,而是应该做DNA鉴定,如果鉴定后和他DNA一致,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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