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uvwisit (supersu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吧,谢谢指正,那我反思一下。
: 也想请教一下,如果一位阿姨在你上小学中学时资助过你一小部分资金,且是在高中时期接纳你在家住过三年,你认为你是否需要赡养这位阿姨?我觉得应该非常感恩,但是谈赡养有点过头了。如果说你觉得有血缘加持,那我确实不认可。生而不养,而且是重男轻女这么卑劣的理由,
虽然跟你意见一样,
但是以前听人说过,咱国的法律,孩子对亲生父母天然的就有赡养义务,即使一天都没
有被抚养过。比如有个案例,亲生父亲入狱一二十年,出狱后要求孩子赡养,然后法院
判的孩子得赡养,虽然钱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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