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要看学校规定啊,不过一般学校好像好像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初中的话,比如初一,可能不到14岁,初三,或许过了14岁,我国法律规定14岁以下算幼女,所以如果一个早慧的12岁的小姑娘自愿和一个晚熟的15岁的初三男生发生了关系,女方家长要是追究的话,也可以告男孩子强奸的。不过一般这种情况都会告诉学校和家长严加管束,也不大会怎么着的,但是如果换成一个18岁的高三学生,真有可能判的,就算女方是“自愿的”
但是无论如何,和学校无关,就算是强奸,也和学校没啥关系,除非学校有重大管理疏漏。最多也就是甩锅给班主任,你发现他两早恋不,你发现了告诉家长了不
【 在 bibobelle (凌云飘飘若流星)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是双方都知道利弊,也愿意承受身体上的风险,并做了充分的防护措施。还需要批评吗?或者按照校纪处罚?另外,学生自愿发生关系,造成身体伤害,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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