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讲理”是一个很平等很好的争端解决方式。但是在本版中我却看到了很多不同
意见,譬如choose版的反对与不屑。
choose版主张的是情绪问题不宜通过讲理方式解决,认为讲理是一方试图用“理”来裹
胁另一方,把“理”当成了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一下讲
理的问题。我想看大家要如何进行反驳。
张无忌和赵敏两夫妻。张无忌认定临安的房子要暴涨,因此要花重金,比如一万两银子
在临安买上一所宅子。赵敏对此非常不解,因为周芷若住在临安,赵敏要求张无忌对他
的决策做出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也就是把要在临安买房子的道理说得一清二楚条分缕析
。那么大家认为赵敏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求张无忌把这个理说清楚来?还是张无忌应该不
管不顾,认为我是明教前教主,认为你赵敏爱我入骨,我就吃定你了,我就不需要把这
个道理讲清楚?
--
FROM 183.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