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又不是白痴,多年前的申请材料里有为啥董某就一定知道,一定记得,一定要说?要他说啥?自证其罪?零口供都能办成铁案的多了,没证据就说没证据。
【 在 WXTT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
: 婚姻登记时的这个地址,是怎么报的?来自杨某侠自述?那么一个当时据称是精神有问题的人,这么清楚的记得自己老家的地址?记得地址为什么不想办法回家?要么是她身上的什么物件有这个地址?
: 董某应该是知道这个地址的,但是前两次调查时为什么没有说?扯什么当地人?他还有什么没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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