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般来说,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下,与精神病人发生性行为,这都是抗辩强奸罪理由,法庭考察这个抗辩理由真实性的案例很多,是否婚姻关系肯定是有意义的,否则无法解释司法实践。其次,精神病还要出具(提供或者法庭委托做出)被害人无性防卫能力的鉴定意见书,不仅仅是精神病史,还要不是间歇期而是发作期,且程度达到无性防卫能力。这个可以参见具体判决。
一句话,不是跟精神病发生性关系就一定被判强奸罪成立,但是说涉嫌,是可以的。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 和领不领证关系不大
: 即使领了证、她确实是不能自主表达医院的,和她发生性关系也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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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2.13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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